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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好病历?(提高篇——写好一份法律文书) 前提:转变认识 病历正在从纯粹的医学文书向医学法律文书转变 写病历就是在写法律证据(打官司就是在打证据) 1、注意病历上的签名 所有签名必须手写,不得打印 绝不允许代签名 签名者必须有执业资质(哪怕是一张化验申请单)——资质问题可以造成巨额赔偿 实习医务人员、试用期医务人员书写的病历,应当经过在本医疗机构合法执业的医务人员审阅、修改并签名。进修医务人员应当由接收进修的医疗机构根据其胜任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认定后书写病历。) 2、病历修改方式符合规范 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以往“小刀刮,胶布粘”的手艺注定要失传了 3、书写内容要有法律敏感性 写出实际内容,不能只走形式 一例病人提出特殊要求的甲状腺手术 术前讨论空洞无物,未涉及关键问题 手术记录千篇一律,未有特别描述 病历记录缺陷导致巨额赔偿 关于病历的若干实际问题(从医疗安全管理和纠纷处理的角度) 1、病历复印问题 主观病历和客观病历的区分 复印和封存的方法 医院内复印和在法院复印的区别 运行中病历可以复印吗? 病人要求封存病历原件怎么办? 病人长期不拆封怎么办? 谁有权复印他人病历? 2、病人请假离院的病历记载问题 原则上不允许,但面临现实问题 患方书写“离院期间责任自负”的法律价值 最可靠的记载方式 3、使用外购药品的病历记载问题 原则上不用外购药品,但面临现实问题 仅仅签署“一切责任自负”是不够的 注意病历中要体现出对药品的形式审查 4、尸检交待和建议的病历记载问题 尸检交待过程要在病程中记录 请患方签字确认是否尸检 患方拒绝签字怎么办? —— 如实记录,双签字 在医疗纠纷受理告知书中体现 5、电子病历和机打病历问题 真正的电子病历和电子签名还很遥远 机打病历不能降低要求 绝不允许病历仅存在电脑中(等于没写) 绝不允许拷贝病历 打印错误的处理问题 病历书写引发的法律问题 1、病历中关键内容的伪造 案例1:泌尿外科张大夫为某病人做前列腺手术,手术过程不顺利,术中出血800毫升。术后效果不佳,病人认为医疗有问题产生纠纷并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认为不属于医疗事故,但鉴定后病人查看医院提交的手术记录时发现与自己出院后从医院正规复印出来的病历在手术过程和出血量等关键环节有重大差别。经调查发现是张大夫在鉴定前偷偷改了手术记录。 后果 原鉴定因使用伪造病历而无效; 伪造的手术记录作废; 原始手术记录已经销毁,无法重新鉴定; 医院按照完全责任赔偿13万(即使不改手术记录本按最多赔偿2-3万元) 警示 病历伪造是最不能容忍的恶劣行为 直接导致病历丧失法律证据的真实性 重新鉴定机会可能丧失 责任程度被数倍扩大 2、病历内容的随意杜撰 案例2:妇科住院医师小李管理病人较多,每天还要做跟着上级大夫做手术,发现写病历比较辛苦。但有一天她发明了一个提高写病历效率的好方法。病人刚刚入院,小李就干净利索地快速问诊查体,然后迅速写完首次病程、住院记录,然后把明天要做的手术记录也提前完成,再索性将出院小结都写完了。所以小李的病历只在病人入院、出院这两天书写,书写效率大大提高了。 【问】小李大夫的“小聪明”值多少钱?如果患者在手上中突发意外而病历被封存,怎么解释病历中的与真实经过完全不同的手术记录内容,被指伪造病历怎么办? 后果 提前写好的手术记录被指为“伪造病历” 真实手术记录反而无法进入病历 欠缺手术记录的病历不能成为鉴定依据 医方不战而败,直接被推定责任 损失可能巨大 警示 严重违规杜撰病历等同于伪造 同样产生直接推定责任的法律后果 在医院并无技术差错的情况下承担巨大责任 对病历的不严肃对待付出沉痛代价 3、病历的随意“整理” 案例3:一例高标的医疗诉讼案件中发生突发状况——医院提交的所有病程记录都是电脑打印的,而患者手上却有全套的主管医生手写的病程记录。经查医生出于对自己的高标准要求而整理了病程记录,患者是在住院期间趁医务人员不注意偷偷复印的病程,但面对两份形式显然不同、内容也有很多差别的病程记录,医院该如何应对? 【问】主管医生到底是重新整理了一份优秀的医学文件 —— 还是灾难性的法律文书 后果 被整理的病历同样被指“伪造” 证据因欠缺真实性而可能“失效” 一旦失效将造成巨额损失 患方不合法取得的证据也有一定法律效力 警示 一切源于对病历法律意义的无知 医生在钻研医学的同时也要懂一些法律 优秀的医学文书不等于优秀的法律文书 优秀病历要重新定义 4、细节“小疏忽”造成的“大麻烦” 案例4:在某医院被电视台曝光的患者手术后死亡案例中,一个细节让原因一定程度上被动。即患者到底是何时死亡的。医生的抢救记录中的死亡时间是凌晨四点多,医嘱单“尸体料理”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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