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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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钦州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需要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处置的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需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参与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在钦州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组织协调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对各县(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县、区和开发区住建部门负责建立和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应急预案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工作。 各施工企业必须根据本预案的原则,制定本企业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2??? 应急指挥机构与体系 2.1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根据住建部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工作制度和办法,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理指挥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分管副主任 成员包括:建管科科长、房产科科长、工程规划科科长、项目办主任、市建设工程质(安)监站站长及各县(区)住建局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主要职责: ⑴拟定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各县(区)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⑵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住建厅和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 ⑶指挥、协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适时发布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⑷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⑸根据事故灾害等级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⑹根据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2.1.2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 应急处理指挥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分管副主任(兼) 副主任:市建设工程质(安)监站站长 成员:建管科科长、房产科科长、工程规划科科长、项目办主任、市建设工程质安监站副站长担任。 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工程质安监站。 主要职责: ⑴密切关注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危险源的监控,制定危险源的防范和监控措施,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对危险源限期整改; ⑵事故发生后,及时与事故单位和应急处理指挥小组保持联系,将所了解的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小组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小组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⑶及时办理应急处理指挥小组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2.1.3各县(区)住建部门的应急组织及职责如下: 各县(区)住建部门应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建立应急组织体系,由分管领导任应急组织体系负责人。 应急职责范围:拟定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住建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应急求援工作,指导本地区施工单位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2.1.4各施工、房屋产权和物业管理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如下: 施工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制定本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本企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由企业法人代表牵头,分管副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每年)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当地住建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施工企业各项目部应根据当地住建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和本企业的应急预案,结合工程特点制定项目应急预案,由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人员组成项目部应急组织体系,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施工企业报告事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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