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文学院刑法学总论课件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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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刑罚与刑罚权 一、刑罚的概念和特征 (二)刑罚的特征 二、刑罚与犯罪的关系 (二)刑罚与犯罪的统一 三、刑罚与其他法律强制方法的区别 四、刑罚权及其根据 (一)刑罚权的概念 刑罚权国家基于其统治权依法对犯罪人进行刑罚惩罚的权力。 (二)刑罚权的特征 (三)刑罚权的根据 刑罚权的根据,是指国家为什么有刑罚权,国家创制、裁量和执行刑罚这种造成人痛苦的强制方法的正当理由何在。 A.西方学者关于刑罚权根据的不同主张 1.神授说 2.契约说 3.人权要求说 4.必要说 5.强力意志说 B.国家创制、裁量和执行刑罚的理由 1.伸张社会正义(报应性根据) 2.预防和减少犯罪(功利性根据) 3.维护社会生存条件(本质根据) 一、刑罚功能的概念和特征 刑罚功能的特征 1.刑罚的功能是刑罚对人们所产生的作用。 2.是刑罚的积极作用。 3.是刑罚可能产生的积极作用。 4.是制定、适用、执行刑罚可能产生的积极 作用。 二、刑罚功能的种类 对犯罪人的功能 对被害人的功能 对社会上其他人的功能 (一)刑罚对犯罪人的功能 1.剥夺功能 又称为惩罚功能,是指通过适用刑罚来限制或者剥夺犯罪分子的某种权益,使其丧失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的积极作用。 2.改造功能 3.感化功能 (二)对被害人的功能 1.安抚功能 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在一定程度上满足被害人要求惩罚犯罪的强烈报复愿望,使其精神创伤得到抚慰,使其愤怒情绪得以平息。 2.补偿功能 是指刑罚具有使被害人因犯罪人犯罪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和物质损失得到弥补的作用。 (三)对社会上其他人的功能 1.威慑功能 即刑罚可以起到震慑、威吓意图实施 犯罪的人。 ◆一般威慑功能 ◆特殊威慑功能 一般威慑功能(对其他人的功能) ●立法威慑--是指国家以立法形式将犯罪与刑罚的关系确定下来,使潜在犯罪人不敢犯罪。 ●司法威慑--是指通过司法机关对犯罪人适用和执行刑罚,使意欲犯罪者因目睹或耳闻他人受刑之苦,而从中得到警戒。 特殊威慑功能 ◆行刑前的威慑 ◆行刑时的威慑 ◆行刑后的威慑 3.鼓励功能 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和执行刑罚,对 广大公民产生的鼓舞和激励作用,增强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的信心。 一、理论界关于我国刑罚目的的主张 1.惩罚说 2.改造说 3.惩罚与改造说 4.三目的说 5.根本目的与直接目的说 6.预防犯罪与消灭犯罪说 7.公平与预防说 根本目的说与直接目的说 二、关于刑罚目的的几点共识 1.基本上否认惩罚是我国刑罚目的 2.基本上否认消灭犯罪是我国刑罚目的 3.预防犯罪是我国刑罚的目的 特殊预防 一般预防 三、特殊预防 (三)特殊预防的作用 (四)特殊预防的方式 (五)特殊预防的实现 四、一般预防 (二)一般预防的对象 (三)一般预防的方式 (四)一般预防的实现 (五)关于刑罚—般预防目的争议 赞成者—许多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之前,一方面具有恐惧的心理;另一方面又具有侥幸的心理。 反对者—如果将一般预防作为我国刑罚的目的,可能在司法实践中产生意想不到的严重后果。 五、特殊预防与一般预防的关系 刑罚的根本目的—预防犯罪、保卫社会。 刑法的直接目的-惩罚犯罪,伸张正义;威慑犯罪分子和社会上不稳定分子,教育、鼓励公民自觉地守法 。 (一)特殊预防的概念 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惩罚改造犯罪分子,预防他们重新犯罪。 (二)特殊预防的对象 已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定有罪的人。 1.剥夺与惩罚 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前提。 2.教育与改造 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根本措施。 1.对极少数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对绝大多数犯罪分子判处自由刑。 3.对犯罪分子判处财产刑。 4.对某些犯罪分子判处资格刑。 把剥夺惩罚和教育改造有机结合 (一)一般预防的概念 一般预防-是指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威慑、儆戒潜在的犯罪者,防止他们走上犯罪道路。 (1)危险分子 (2)不稳定分子 (3)被害人及其家属 1.通过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威慑警戒可能走上犯罪道路的人。 2.通过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安抚被害人及其家属。 3.通过制定、适用和执行刑罚,教育广大公民。 1.刑罚的适当性 2.刑罚的公开性 3.刑罚的及时性 LOGO 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 本章要点 第一节 刑罚与刑罚权 第二节 刑罚的功能 第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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