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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XX招生计划 【广东药学院专业】广东药学院招生网站-广东药学院分数线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第十七条?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分类录取。第十八条?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比例不高于105%。第十九条?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校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第二十条?专业录取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和所填专业志愿录取。按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第二十一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第二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第二十三条?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专科层次的高中毕业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的考生。第二十四条?对省招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国家和省招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广东药学院重点专业: 广东药学院全景地图: 广东药学院历年分数线: 广东药学院报考指南: 广东药学院招生计划: 广东药学院人气校友: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关于征求对《广东药学院本科专业设置 与调整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教务处制定了《广东药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规定》、《广东药学院新专业管理建设资金暂行管理办法》、《广东药学院教学改革课题暂行管理规定》,现对全院征求意见,请二级学院、教研室、广大教师提出宝贵意见,于11月24日前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把书面意见反馈到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教务处综合所有意见修改后将正式发文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东药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规定》; 2、《广东药学院新专业管理建设资金暂行管理办法》; 3、《广东药学院教学改革课题暂行管理规定》。 教务处XX年11月16日 附件1 广东药学院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校本科专业的管理,规范我校本科专业设置与调整,促进学校本科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规定》以及《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若干原则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专业设置与调整原则 第二条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应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教育规律,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能、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特殊与一般的关系。 第三条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符合学校定位与发展规划,认真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充分发挥优势,有利于提高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与布局。 第四条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整应有相应学科依托,应有利于学科的建设与发展,突出学科特色与优势;有利于学校教学的组织安排与教学资源的充分利用。 第五条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应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有关要求,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章专业设置条件 第六条新设置本科专业必须符合学校专业建设及发展规划,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招生规模原则上每年不低于60人。 第七条新设置本科专业应与学校已设专业之间有相互支持关系,有相应学科依托,学校现有师资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能基本满足教学需要。 第八条新设置本科专业要有充分的调查论证、明确的专业发展思路、较为完善的人才培养方案。 第九条新设置本科专业要有一定数量的专业建设经费,初步具备必需的专业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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