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建立拆迁补偿评估制度保障拆迁人合法权
摘要:城市房屋拆迁是一个敏感而又普遍的社会问 题。但在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领域中,由于房屋拆迁管理制 度不完善造成我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矛盾重重,只有建立完 善房屋拆迁价格评估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护被拆迁人合法 权益。
关键词:城市房屋拆迁;拆迁补偿评估制度
分类号:D9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
(2012) 12-0-01
一、 前言
城镇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 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 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给予一定补偿或视情况进行迁 移安置的活动。[1]其出发点是维护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 可是在实际中,被拆迁人的权益往往遭受严重侵犯,原因何 在?本文针对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对此提出建议。
二、 被拆迁人的权益现状
随着改革发展速度的加快,大开发、大发展格局的形成 必然涉及征地拆迁方方面面的问题。而拆迁行为涉及众多对 象,众口难调必然面临利益冲突,这也是我们社会进步不可
避免的。特别是近年来,城市房屋拆迁中侵犯被拆迁人合法 利益的事件屡屡发生,本应保护拆迁当事人各方合法权益的 地方政府,却在拆迁过程中,反而借助行政强制手段为他们 “保驾护航”致使被拆迁人失去了其应有的话语权和申 辩权,这不但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 信心,也完全违背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
三、被拆迁人权益难获保护的原因 上述现象,政府不是没有看到,也不是没有作出相应的 举措来制止,但是却事与愿违,那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被拆 迁人的权益遭受严重侵犯?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 分析:
(一) 《宪法》相关规定欠缺性。在自然属性上,房地 产作为一个整体,土地与房屋等建筑物是很难分开的,但依 据我国《宪法》规定:土地和房屋分别归两个权利主体所有。 同时我国宪法还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 法律规定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或征用,并给予补 偿。[2]这样被拆迁人只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却和土地的 使用权,国家有权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回收,这就导致“拆迁 中双方缺少对等的谈判机制、补偿标准偏低、拆迁程序不公 正、被拆迁人的权利被漠视和被侵害、拆迁矛盾扩大和激化 的深层次原因。”
(二) 我国不健全的财税体制。在城市房屋拆迁中,政 府通过出让被拆迁房屋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而换取数额 可观的土地出让金,这对于地方政府来说是笔客观的财政收 入。由于我国目前的财税体制是所谓的收支两条线,“政府 对于土地出让金的使用所受到的制约和监督少,自主支配的 灵活性大。”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某些政府置被拆迁人的利 益于不顾。而其后果就是造成拆迁人的力量和利益远远大于 被拆迁人的严重失衡状态,进一步引发严重的拆迁纠纷。[4]
(三)当前的拆迁补偿安置制度的缺陷。我国现行《城 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没有确定的一个补偿标准。 而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只规定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 上限,而没有规定“两费”最低必须迗到的下限,[5]导致 拆迁人以拒签评估报告或拒付评估费用为由,要求评估单位 做出最低价格的评估结果以符合其它利益要求,甚至地方政 府行政压力,致使评估机构所做出的评估价格往往以较低的 评估价格来符合拆迁人的利益,这就导致在拆迁过程中,行 政部门对于被拆迁人的补偿往往迗不到合理性,使被拆迁人 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四、建议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要想解决我国城镇房屋拆 迁工作遇到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淡化政府、拆迁人与被拆 迁人三房的利益关系,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估价机构的选取
拆迁估价应由具有资质的估价机构承担,估价报告必须 由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估价机构不仅仅单一,应有 足够多有资质的优质机构供拆迁当事人选择。在公开、透明 下由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确定。房屋拆迁 许可证确定的同一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房屋,原则上由一家 估价机构评估。需要由两家或者两家以上估价机构评估的, 估价机构之间应当就拆迁估价的相关操作进行协调并执行 共同的标准。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 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受托估价机构不得转让、变相 转让受托的估价业务。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与拆迁当事人有 利害关系或者市拆迁当事人的,应当回避。
(二)建立规范保障
目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估价工作缺少一个同意标准来 规范,建议制订一部适合现在市场发展全国性的城市房屋拆 迁估价法规来明确标准,弥补目前拆迁补偿安置制度的缺 陷。而笔者认为最重要是明确以下几点:
将拆迁估价目的统一表述为“为确定被拆迁房屋货 币补偿金额而评估其房地产市场价格。”并将拆迁估价的价 值标准准确的界定为现时公开市场价值标准,这样可以最大 限度地避免估价人员的主观判断对估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