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司法价值探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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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研究 2018年11月第16卷第6期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Vol.16No.6Nov.2018 江 畅:论智慧 夏明:财务学:理性和行为的交响曲 JournalJournalofHubeiUniversityofEconomics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王铁成:审视新结构经济学:一个多维视角 doi:10.3969/j.issn.1672-626x.2018.06.014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司法价值探讨 林 蕾 (福建警察学院 法律系,福州 350007) 摘 要: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当前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也是一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人民陪 审员制度的司法价值主要体现在对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价值、司法民主理念的贯彻价值、司法公正目标的促进价值、司法 公信力的提升价值和审判权监督的强化价值。人民陪审员制度虽然体现和践行着上述司法价值,但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 题迫切要求进一步完善之。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司法;司法价值 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626X(2018)06-0113-06 2018年4月2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人民陪审员法》是我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具有里程碑 意义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不断深入推进的重要体现。从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的《关 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到2015年的《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 定》再到2018年的《人民陪审员法》,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基于现实国情、政 情和司法状况,人民陪审员制度不仅已经成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而且也是具有中国特色 的一项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政治、法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多元价值。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 出,“人民陪审员法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是实现 [1] 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但我国当下推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时往往突出 [2] 的是“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这一政治价值,而忽视了其“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价值 。基于此, 本文主要关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司法价值,因为其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贯彻司法民主理念、促进司法公正 目标、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强化审判权监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人民陪审员制度对司法为民宗旨的践行价值 我国国家机关的根本性质和权力配置都决定着其各项工作的开展必须坚持和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 旨,而司法为民是“为人民服务”在司法领域的体现,也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必然要求。司法为民是人民 法院开展工作的根本宗旨和核心理念,是我国优良司法传统的继承发展,是党和国家贯彻群众路线的经验 升华,也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凝练总结。虽然受制于各种因素的影 响,司法为民任重道远,但践行这一宗旨永无止境。只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才能使司法工作把握正确 的政治方向、沿着法治的轨道顺利前行。正如我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所言,司法为民是我国人民法院 收稿日期:2018-10-12 作者简介:林蕾(1980- ),女,福建福州人,福建警察学院法律系讲师,研究方向为法理学。 113 2018年11月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第16卷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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