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莱芜市气象局国突系统-高清气象虚拟演播室升级设备采购项目.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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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气象局国突系统-高清气象虚拟演播室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莱芜市气象局 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六月 PAGE \* MERGEFORMAT PAGE \* MERGEFORMAT 2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综合说明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投标 开标、评标、定标 签订合同 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附 件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综合说明 项号 内 容 规 定 1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名称:莱芜市气象局国突系统-高清气象虚拟演播室升级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WGK2017064 项目地点:莱芜市气象局 设备数量:详见第二部分 技术规格及要求 采购人:莱芜市气象局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莱芜市气象局国突系统-高清气象虚拟演播室升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包括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期(工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为3年。 验收要求: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做出相关处理决定,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 标包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一个标包,确定一名中标人。 3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 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有相关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 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6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玖仟贰佰元整。 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四楼 电 话:0634-6220058 邮 编:271100 联 系 人:李燕 8 报名时间:2017年6月7日至2017年6月13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莱芜市文化北路15号审计局大楼四楼西办公室 9 答疑时间:投标人于2017年6月14日11:00时前(过期不予接受)将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传真、纸质)发送或递交至山东金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电话通知。联系人:李燕,联系电话:0634-6220058,邮箱:sdjszbs@126.com;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7年6月15日下午18:00前将答疑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10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3日上午9:00时整 接收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会议室。(龙潭东大街001号) 开标时间:2017年7月3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245会议室。(龙潭东大街001号) 11 本次招标代理费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按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 [2003]857号和计价格[2002]1980号、鲁价费发[2007]205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取;公证费由中标人支付,执行山东省现行收费标准。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以上费用,但不能单独列支。 1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择优定标,价格是评标的重要依据但不是唯一的。 13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后可自行至施工现场进行踏勘。 14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规定; (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4)价格扣除幅度: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幅度:6%,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幅度:6%。 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进行报价的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书和声明函原件,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15 节能环保产品的有关政策: 1)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中强制的采购节能产品的,在资格条件中明确,则不需要进行加分。属于节能产品目录中不需要强制采用节能产品的,则需要进行加分。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产品为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并提供属于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未提供节能、减排、环境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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