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8、涉及抽检的案件,如果销售者在抽检后,检测报告出来前,将同批次产品返回厂家,而检测报告为不合格的,这种情况还能否处理?如果处理,计算货值时包不包括返厂产品? 答:应按相关的法规进行处理,但在计算货值时,不宜将其已经退货的部分计算在内。---所有权问题 -----应在抽检时弄清经营者所进同批次产品的数量,以及已销售的数量等。 * 9、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的过程中,对当事人涉嫌侵权的商品予以查封,由当事人保管,经鉴定属侵权商品,应予以没收。但当下发处罚决定书后,发现当事人已转移或售出查封商品,致使没收侵权商品的处罚决定无法执行。这种情况在商标法中无明确,如何处理? 答:根据《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规定,行政机关将“涉嫌侵权的商品予以查封,由当事人保管,”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 ----索赔及追刑 (《产品质量法》第63条“隐匿、转移、变卖、损毁被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处被隐匿、转移、变卖、损毁物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 三、不正当竞争问题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答:主要有: 一是《电信条例》规定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查处电信业务经营活动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是《保险法》、保监会“三定”方案规定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 三是《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商业银行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的行为; *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四是《价格法》规定价格管理部门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 五是《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务院关于招标投标活动中行政监督的职能分工意见规定国家发改委、商务、水利、交通、民航、信息产业、建设等行业主管部门查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行为; 六是《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规定省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查处地区封锁等行政垄断行为,即由省政府组织商务、财政、工商、质监、公安、交通、价格以及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调查处理; 七是质监部门、食品和药品监督部门、专利管理部门、版权管理部门等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一些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管。 * 2、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如何适用法律? 答:根据《反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反法》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行为,应当根据《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定性处罚。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产品质量法》53条。 * 3、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有几类? 答:新《商标法》第5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反向假冒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新增加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