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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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PAGE \* MERGEFORMAT 11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国投中鲁果汁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子公司及投资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子公司”)高中级人员的管理,进一步推进子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子公司高素质管理人员队伍,推动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目标的领导班子建设,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及国投集团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子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董事长不在此管理范围之内,参股企业参照执行。 (一)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等; (二)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包括以下人员: 子公司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车间主任、车间副主任等。 第三条 子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管理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市场认可原则; (五)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的原则; (六)依法管理原则。 第二章 资格条件 第四条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具有搞好企业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执行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与突发事件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意识。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求真务实,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得到员工公认。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 1、具有累计5年以上经济管理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2、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2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级管理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 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执行能力、组织与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比较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4、具有较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求真务实,团结合作,廉洁从业,得到员工公认。 5、具有较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具有累计3年以上经济管理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 2、担任中级管理人员正职的,应当具有同层级副职3年以上工作经历;担任中级管理人员副职的,应当具有下一级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职称等证书。 第六条 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人才,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第三章 职数和任期 第七条 子公司其内设机构设置、高中级管理人员职数,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职数一般为2-3人,中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职数一般为1人。 第八条 子公司及其内设部门设置、高中级管理职数,由公司审批确定。其中,设立董事会的子公司,经公司批准后履行法定程序。 第九条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 第十条 子公司中级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一般为3年,公开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四章 管理权限 第十一条 子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由公司统一管理。其中,设立董事会的子公司,其高中级管理人员经公司批准后履行法定程序。 第十二条 子公司主管以下人员由各用人单位管理,子公司主管管理人员任免、短期合同工转长期合同工由子公司董事长审批,事前报公司备案。主管人员选拔任用由子公司组织开展,具体形式参照本制度第五章执行。 第五章 选拔任用 第十三条 选拔子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应在沟通酝酿的基础上,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式进行,也可采取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方式进行。任用子公司高中级管理人员时,采取聘任的方式。 第十四条 子公司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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