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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指导性技术文件 SL/Z 349——2006 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技术导则 2006-10-23 发布 2006-12-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发 布 前 言 为了指导和规范我国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的前期、设计、施工、验收 工作,提高技术水平,推动技术进步,统一技术标准,加强科学管理,在认真 总结示范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水利 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本文件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规定了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的组成结构; ——规定了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前期、设计、施工、验收的技术原则。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持机构:水利部水文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解释单位:水利部水文局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编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利部海河水利 委员会、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主要起草人:谢新民、闫继军、蒋云钟、程益联、陈子丹、 邓湘汉、李锦秀、赵 峥、成建国、魏传江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孙荣久 本指导性技术文件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 次 1 总 则1 2 系统组成与功能2 2.1 系统组成2 2.2 系统功能3 3 系统设计4 3.1 设计原则4 3.2 信息采集传输系统设计4 3.3 计算机网络系统设计6 3.4 辅助决策系统设计7 3.5 远程监控系统设计9 3.6 监控中心设计10 4 系统建设 11 4.1 前期工作11 4.2 工程监理11 4.3 系统检验12 5 系统验收14 5.1 初步验收14 5.2 竣工验收14 本标准用词说明16 1 总 则 1.0.1 为指导和规范我国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的前期、设计、施工、 验收工作,提高系统的技术水平,特制定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1.0.2 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是指采用监测、通信、网络、计算机和水资 源实时评价、预报、管理、调度模型等技术,对河流断面、水源地和供 水、用水、排水体系进行整体监控,集水资源实时监测、辅助决策和远 程监控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管理系统。 1.0.3 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应与其他业务系统相互协调,避免重 复建设。 1.0.4 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建设,除应遵循本技术指导性文件外,还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 1 2 系统组成与功能 2.1 系统组成 2.1.1 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应由信息采集传输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 辅助决策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和监控中心等部分组成。 2.1.2 信息采集传输系统应包括水资源监测站(点)、中继站、分中心、 中心等信息采集与传输部分。信息采集内容包括:降水量、蒸发量、 水位、流量、取水量、用水量、排(退)水量、净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的 进出厂水量、地下水开采量、水质等监测信息;信息传输涉及通信方式 选择、路由组织和信息质量控制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相关标准确定。 2.1.3 计算机网络系统应包括局域网和广域网设计等部分,涉及监控 中心、分中心和有关业务部门的计算机网络,以及与其上级水行政主管 部门和当地政府计算机网络的互联等。 2.1.4 辅助决策系统应包括数据库、信息服务、业务应用等部分,利用 水资源实时评价、预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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