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电子商务法概述.pptVIP

  1. 1、本文档共8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数据显示,2013年(上)网络购物投诉占45.40%,网络团购占13.15%,移动电子商务占9.50%,物流快递占6.64%,B2B网络贸易占5.83%,其他为15.16%。 * 数据显示,2013年(上)电子商务用户投诉涉及金额分别为:100-500元占30.90%,100元以下占28.70%,1000-5000元占17.10%,500-1000元占14.60%,5000元以上为8.70%,投诉涉及商品服务较往年有所上升。 * 数据显示,2013年(上)电子商务用户投诉热点地区分别为:广东占17.80%,江苏占15.60%,上海占12.50%,浙江占11.60%,北京占9.40%,安徽占8.00%,天津占5.20%,山东占5.00%,四川占4.20%,河北占4.10%,其他占6.60%。 * 数据显示,淘宝网/天猫、腾讯电商(包括拍拍网、QQ网购、易迅网)、国美在线、凡客诚品(包括凡客自营电商部分以及V+商城)、库巴网、当当网、1号店、唯品会、走秀网、新蛋中国为“2013年(上)中国网络购物十大被投诉网站”。 *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糯米网、拉手网、窝窝团、美团网、聚美优品、聚齐网、爱丽团购、高朋团、like团、58团购为“2013年(上)中国网络团购十大被投诉网站”。 *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退换货物、网络诈骗、发货迟缓、质量问题、网络售假、订单取消、节能补贴为“2013年(上)十大网络购物热点投诉问题”。 *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退款问题、账户被盗、售后服务、发货迟缓、团购欺诈、霸王条款、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团购售假、虚假促销为“2013年(上)十大网络团购热点投诉问题”。 *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数据显示,2013年(上)男性用户占电子商务投诉比例为52.40%,女性用户占比为47.60%。 * 主要集中在三个主要方面:一是物流服务跟不上;二是网络治理混乱,特别是网络水军大行其道跟消费者带来误导甚至是欺诈;三是电商网络生态圈的文明建设,在以后的发展中电商间应该是协同合作的关系。 * * * * * * * 引例: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非常重视电子商务的立法活动。1998年江泽民主席出席亚太经合组织第六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发言指出:“电子商务代表着未来贸易方式的发展方向,……,在发展电子商务方面,我们不仅要重视私营、工商部门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应加强政府部门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客观规划和指导,并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这一内容被写入我国经济发展的第十一个五年规划中,成为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依据。 返回 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电子商务法调整各种电子信息传递方式进行的商事活动社会关系,既包括形式规范,也包括电子交易内容规范。   狭义的电子商务法旨在解决使用数据电文引起的形式问题。  (二)特征   1、程式性 2、技术性 3、开放性 4、复合性 * 第一节 电子商务法概述 二、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一)调整对象   电子商务法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的各种社会关系。广义上包括通过互联网、局域网或增值网、EDI、电报、电传、传真等进行商务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狭义上仅指通过互联网、局域网或增值网、EDI形式进行商务活动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二)调整范围   1、在线交易主体及其市场准入   2、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3、电子合同   4、电子支付与网上银行   5、网上无形财产保护 6、在线消费者权益保护   7、网上税收   8、在线交易法律适用与管辖 * 三、电子商务法的性质和地位 (一)性质  1、公法干预下的私法  2、以任意性规范为基础,同时有强制性规范  2、具有国际性的国内法 (二)电子商务法的地位   电子商务法的地位,是指电子商务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它应归属于哪一个法律部门或是属于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问题。  1、独立的法律部门  (1)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具有独特性  (2)电子商务法无法在现有的法律部门中找到合适的位置  (3)电子商务法作为独立法律部门符合历史的发展趋势 *  2、电子商务法属于商法   属于传统商法的组成部分,仅调整因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改变而产生的特殊商事关系。 四、电子商务法的原则和立法思路  (一)基本原则   1、中立原则   2、适度超前原则   3、意思自治原则   4、保障交易安全原则(强行主义、公示原则、严格责任、对善意买受

文档评论(0)

celkhn546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