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6890.7-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港口客运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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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6890-2008
  •   |  1997-06-27 颁布
  •   |  1997-12-01 实施

GB/T 16890.7-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港口客运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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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03.220.40 R 24 眉I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s/T16890.1一16890.7-1997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Requirementsonservicesofpassengertransportbywater 1997一06一27发布 1997一12一01实施 国 家 技 术 监 督 局 发 布 GBT 16890.7一 ,997 前 言 本标准规定的各项要求,涉及港口客运站的等级划分、设备设施配备、服务、安全、卫生、餐饮等服务 质量要求,这些要求用来保证港口客运站服务质量的统一。 GB/T16890.1^16890.7-1997在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急标题下,包括以下七个标准: GB/T16890.1-1997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总则》; GB/T16890.2-1997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沿海、长江干线客船》; GB/T16890.3-1997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远洋、涉外游览客船》; GB/T 16890.4-1997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内河客船)): GB/T16890.5-1997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高速客船》; GB/T16890.6-1997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游览船》; GB/T16890.7-1997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港口客运站》。 本标准是GB/T16890.7-1997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港口客运站》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提出, 本标准由交通部水运管理司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交通部水运管理司、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大连港务局、上海港务局、南京港务 局 。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滕人章、杨艳云、冯惠、汤建义、王惠萍。 本标准委托交通部水运管理司、交通部标准计量研究所负贵解释。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国家标 准 水路客 运服务 质量要求 GB/T 16890.7一 1997 港 口客运站 Requirementsonservicesofpassengertransportbywater- Passengerstationsinport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客运站的等级划分、设备、设施配备、服务、安全、卫生、餐饮等服务质量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营业性客船运输的港口客运站。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的可能性 。 GB/T16890.1-1997 水路客运服务质量要求 总则 3 站容站貌要求 站容站貌要求应符合GB/丁16890.1-1997的第4章。 4 客运站的等级划分 根据旅客年出入量,结合客运站所在地的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客运站规模,划分为五个级别。 4门 一级客运站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客运站。 4.1.1 旅客年出入量在200万人次以上,有s条以上航线,并有国际航线。 4.1.2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如无4.1.1中所规定的客运站,可将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客 运站列为一级客运站。 4.2 二级客运站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客运站。 4.2.1旅客年出入量在150万人次以上,有4条以上航线。 4.2.2 省级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如无4.2.1中所规定的客运站,可将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客运站列为 二级客运站。 4.2.3 国家确定的旅游区和重要边境 口岸。 4.3 三级客运站。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客运站。 4.3.1 旅客年出入量在 100万人次以上。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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