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新三板问题及的解决方案汇总.docx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所有新三板问题及的解决方案汇总

所有新三板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总   篇一:XX所有新三板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总(必威体育精装版)   所有新三板问题及解决方案汇总 1.出具承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普华科技)   2.技术出资超比例且未评估(风格信息)   3.无形资产出资瑕疵,现金补正(奥特美克)   4.土地取得方式与证载信息不一致(成科机电)   5.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各股东比例不一致(威林科技)   6.无形资产出资瑕疵,先减资再现金增资(金日创)   7.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违反《公司法》规定(铜牛信息)   8.设立时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的规定(三意时代)   9.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划分业务专属行业(东软慧聚)   10.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信诺达)   11.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美兰股份)   12.公司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普华科技)   13.无发票,资产未入账(蓝天环保)   14.以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出资(联动设计)   15.无形资产出资瑕疵,作减资处理(奥尔斯)   16.股份公司发起人未签订发起人协议(易同科技)   17.出售子公司予股东,交易款项未支付完毕(盛世光明)   18.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威林科技)   19.(昌盛股份,)反馈要求对是否符合“公司依法设立”发表明确意见。   20.():反馈要求说明并披露是否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挂牌条件   21.以非专利技术出资形式进行股权激励(铜牛信息)   22.(,大树智能):未办理环保相关许可手续   23.出具承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普华科技)   24.技术出资超比例且未评估(风格信息)   25.证监会就落实《国务院关于新三板有关问题的决定》有关事宜答记者问   26.无形资产出资瑕疵,现金补正(奥特美克)   27.土地取得方式与证载信息不一致(成科机电)7   28.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各股东比例不一致(威林科技)   29.无形资产出资瑕疵,先减资再现金增资(金日创)   30.专利技术出资比例违反《公司法》规定(铜牛信息)   31.设立时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的规定(三意时代)   32.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划分业务专属行业(东软慧聚)   33.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信诺达)   34.使用员工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美兰股份)   35.公司整体变更时,自然人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普华科技)   36.无发票,资产未入账(蓝天环保)   37.以人力资源、管理资源出资(联动设计)   38.无形资产出资瑕疵,作减资处理(奥尔斯)   39.股份公司发起人未签订发起人协议(易同科技)   40.出售子公司予股东,交易款项未支付完毕(盛世光明)   41.盈余公积转增股本(威林科技)   42.(昌盛股份,)反馈要求对是否符合“公司依法设立”发表明确意见。   43.():反馈要求说明并披露是否符合“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的挂牌条件   解决方案(1-16):   1.出具承诺,解决潜在同业竞争问题(普华科技)   解决方案:   1控股股东承诺在限期内变更营业范围,若未完成变更则转让给第三方; 2承诺不从事竞争性业务。   披露信息(P132):   长沙普兴自设立以来,与公司没有关联交易,但由于其控股股东石淑珍持有普华科技%的股权,且担任普华科技董事会秘书一职,为了避免长沙普兴与公司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XX年11月20日,石淑珍郑重承诺:   “1本人于XX年6月30日前办理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营业范围的变更,变更后的营业范围将不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的销售等类似内容,保证长沙普兴不从事与普华科技相似的业务,只经营新型农产品的销售和推广以及其他贸易、咨询类业务;   2若本人在XX年6月30日前不能完成第一项的承诺事项,届时本人会将长沙普兴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   如若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给普华科技造成损失的,相应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2.技术出资超比例且未评估(风格信息)   解决方案:   1出资超比例问题:寻找法律依据,不符合旧公司法,但符合当时的地方法规(在旧公司法后出台);   2出资未评估问题:追溯评估,股东会确认。   披露信息(P15-16):   (1)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设立时有效的《公司法》(1999年修正)第24条第2款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文档评论(0)

gz2018gz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