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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米业有公司案例例子.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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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米业有公司案例例子

德惠市某米业有限公司案例 基本情况 德惠市某米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23日,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独立核算,经营范围为粮食加工,销售,粮食收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企业2009年度实现应税销售收入29,853,138.65元,增值税应纳税额为0;20 二、数据采集 1、内部数据采集:从系统v2.0调取相关申报信息。该企业2009年度实现应税销售收入29,853,138.65元,主营业务收入29,483,639.6,其他业务收入369,499.05,实现销项税额 3,880,907.85元,期初留抵2,499,600.1,应纳增值税0。 2010年1-8企业实现应税销售收入16,853,526.15元,主营业务收入16,775,978.15元,其他业务收入77,548元,实现销项税额2,190,958.4元,期初留抵0,应纳增值税0 2、外部数据采集:从供电部门调取该公司2009年度至2010年1—8月实际用电信息:2009年度耗电总金额383,258.58元、2010年1—8月耗电总金额为316,857.31元。 三、评估过程 1)案头分析 按照行业纳税评估模型对该纳税人的涉税数据进行计算出吨水稻电耗、原材料成品率、税负率等相关评估指标数据(见下表)。 2009年度评估指标计算 单位:吨、元、% 产品产量 销售数量 主营销售额 其他业务收入 应纳税额 税负率 吨水稻耗电金额 成品率 8360.66 9,134.53 29,483,639.60 369,499.05 0 0 383,258.58 70.04 2010年1至8月评估指标计算 单位:吨、元、% 产品产量 销售数量 主营销售额 其他业务收入 应纳税额 税负率 吨水稻耗电金额 成品率 5,234.72 4644.61 16,775,978.15 77,548 0 0 316,857.31 64.15 从上两表可以看出,该企业成品率比较高,销售额比较大,耗电金额比较大但应纳增值税额均为零。疑似该公司存在虚假申报问题,应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进行纳税评估。 2)评估测算 (一)、2009年度评估方法 企业税收负担率:(累计应纳税额0/累计应税销售额29,853,138.65)X100% 应纳税额0. 通过测算发现该企业税收负但率异常 1、投入产出法 产品产量与销售: (1)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投入原材料数量11,936.65吨×原料成品率70% 8360.66吨= 11936.65吨×70.04% (2)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初库存产品数量773.87+评估期产品产量8360.66-评估期期末库存量0) 9,134.53吨=773.87+8360.66-0 (3)评估期主产品销售收入=(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773.87+评估期产品产量8360.66吨-评估期期末库存量0)×平均产品单价3,230; 29,504,531.9=(773.87 +8360.66 -0)×3,230 (4)评估问题值:(评估主营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实际申报销售收入)X适用税率(征收率) 20,892.3=(29,504,531.9+369,499.05-29,853,138.65) 通过计算产量与实际申报相核对,该企业销售收入不真实,可能存在账外经营、迟报计税销售收入问题。 2、能耗法 (1)评估期产品产量=耗电总金额383,258.58元÷单位原材料耗电金额45.84元 8360.79=383,258.58元÷45.84元 (2)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初库存产品数量773.87+评估期产品产量8360.79-评估期期末库存量0) 9134.66公斤=773.87+8360.79-0 (3)评估期主产品销售收入=(评估期期初库存产品数量773.87+评估期产品产量8360.79吨-评估期期末库存量0)×平均产品单价3,230; 29,504,551.8=(773.87 +8360.79 -0)×3,230 (4)评估问题值:(评估主营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实际申报销售收入)X适用税率(征收率) 21312.2=(29,504,551.8+369,499.05-29,853,138.65) 通过电耗计算产量与实际申报相核对,该企业销售收入不真实,可能存在账外经营、迟报计税销售收入问题。 (二)、2010年1-8月评估方法 企业税收负担率:(累计应纳税额0/累计应税销售额16,853,526.82)X100% 应纳税额0. 通过测算发现该企业税收负但率异常。 1、投入产出法 产品产量及销售 (1)评估期产品产量=评估期投入原材料数量8,160.13×原料成品率64.15% 5,234.72吨= 8160.13吨×64.15% (2)评估期产品销售数量=(评估期期初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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