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实验一贸术语实验资料
BUSINESS INSTITUTE BUSINESS INSTITUTE BUSINESS INSTITUTE 案 例 1 我某公司1991年从美国进口特种异性钢材200公吨,按每公吨900美元FOB Vessel New York成交。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付款时间,我方通过中国银行向对方开出了一张金额为18万美元的信用证,对方接到信用证后称“信用证已收到,但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元备用。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由你方另行电汇”。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回电指出:“按FOB Vessel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有关的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这在《通则》中已有规定。” 案 例 1 美方又回电称:“成交时并未明确规定按《通则》办。根据我们的商业习惯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出口税捐及费用应由买方承担,我方歉难按《2000通则》办理。”这时恰巧国际市场钢材价格上涨,我方又急需这批钢材投产,只好通过银行将信用证金额增至19万美元。问:美方的要求合理吗?我方有没有失误?如果我方不想负担上述出口税费,应在合同中做出怎样的规定? 案 例 1 答 案 美方的要求合理。FOB Vessel是《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规定的“装运港船上交货”术语,与《通则》中FOB术语的解释相似,但存在以下区别:风险划分不同,规定以船舱为界划分风险;出口手续、出口税费的负担不同,规定应由买方负担出口税捐及出口费用。我方业务员就是忽略了这一区别,误认为只要在FOB后加上“Vessel”就可以与《通则》中FOB术语的规定一样了。 在实际业务中,如果我方不想负担上述出口税费,可在与出口方签约前明确提出,或在合同中订明“FOB New York subject to INCOTERMS1990”(注:当时采用的是《1990通则》),注明按通则办理。 案 例 2 我国某公司以CFR条件进口一批大豆,在约定日期未收到卖方装船通知,却收到卖方要求我国某公司支付货款的单据。过后我公司接到货物,经检验部分货物在运输途中因海上风险而丢失。问:我公司该如何处理? 案 例 2 答 案 (1)我公司可向卖方提出索赔。(2)因为:按CFR条件成交时,尽管货物在海运途中的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但买方为降低自己的风险可办理货运保险,这取决于卖方是否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据《2000通则》解释,如果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导致买方未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由此引起的损失应由卖方负担。就本案而言,该公司货物部分丢失是由于卖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运通知致使买方未及时办理货运保险而引起的损失,故此,该公司应向卖方提出索赔。 案 例 3 我某公司以FOB条件出口一批冻鸡。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电,称租船较为困难,委托我方代为租船,有关费用由买方负担。为了方便合同履行,我方接受了对方的要求。但时已至装运期,我方在规定装运港无法租到合适的船,且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到装运期满时,货仍未装船。买方因销售季节即将结束,便来函,以我方未按期租船履行交货义务为由撤消合同。问:我方应如何处理? 案 例 3 答 案 我方应拒绝买方撤销合同的无理要求。 (1)按FOB条件成交的合同,按常规由买方负责租船定舱。卖方可以接受买方的委托代为租船定舱,但卖方不承担租不到船的风险和责任。 (2)就本案例来讲,因卖方代为租船没有租到,买方又不同意改变装运港,因此,卖方不承担因自己未租到船而延误装运的责任,买方也不能因此要求撤销合同。 案 例 4 买卖双方按照FOB条件签订了一笔化工原料的买卖合同,装船前检验时,货物的品质良好,符合合同的规定。货到目的港,买方提货后检验发现部分货物结块,品质发生变化。经调查确认原因是货物包装不良,在运输途中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导致原颗粒状的原料结成硬块。 案 例 4 于是,买方向卖方提起索赔,但卖方指出,货物装船前是合格的,品质变化是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也就是越过船舷之后才发生的,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其后果应由买方承担,因此,卖方拒绝赔偿。你认为此争议应如何处理?并请说明理由。 案 例 4 分析 本案中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他引用国际贸易惯例,以货物越过船舷风险已转移给买方为由而拒绝赔偿是没有道理的。具体理由是,虽然货物品质发生变化,导致买方损失的情况是发生在运输途中,即越过船舷之后,但损失是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这就说明致损的原因是在装船前已经存在了,因此,货物发生损失已带有必然性。这属于卖方履约中的过失,应构成违约。而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对风险转移的解释,如果途中由于突然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货物的损失由买方承担。本案所说的情况显然不属于惯例规定的范围,所以卖方拒赔是没有道理的。 案 例 5 1998年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