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租赁公司诉新鸿陶瓷公司欠付融资租赁合同租金被反诉未组织商检致其受行政处罚要求判令合同无效案.docVIP

黄河租赁公司诉新鸿陶瓷公司欠付融资租赁合同租金被反诉未组织商检致其受行政处罚要求判令合同无效案.doc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黄河租赁公司诉新鸿陶瓷公司欠付融资租赁合同租金被反诉未组织商检致其受行政处罚要求判令合同无效案.doc

黄河租赁公司诉新鸿陶瓷公司欠付融资租赁合同租金被反诉未组织商检致其受行政处罚要求判令合同无效案[案情介绍] ??? 1999年10月17日,原告黄河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租赁公司)为出租人,被告洛阳新鸿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瓷公司)为承租人,被告洛阳市卫生陶瓷厂(以下简称卫陶厂)和被告洛阳新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为担保人,四方签订租赁合同一份。主要约定:黄河租赁合同根据陶瓷合同的要求,与香港国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签订购买由陶瓷公司选定的意大利新安科拉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4头瓷质砖抛光生产线,租赁给陶瓷公司使用,租期为30个月;租金以实际成本(租赁物)计算,每6个月支付一次,共分5次支付;租赁物件到达目的港后,由黄河租赁公司代理人(外运公司)或陶瓷公司自行办理报关、提货及国内运输手续,并由陶瓷公司根据购买合同的规定验收,将验收结果书面通知黄河租赁公司;如卖主迟延交货或在验收期内发现租赁物件与合同不符或有不良或瑕疵等情况,或在购买合同品质保证期内发现质量问题,黄河租赁公司不负责任;陶瓷公司若因货物质量瑕疵遭受损害,黄河租赁公司将根据购货合同中对卖主索赔的条款进行索赔;即使有前述情况发生,陶瓷公司仍须按合同约定向黄河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及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陶瓷公司在合同签订后3日内向黄河租赁公司交付35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同时还就租赁物的保险、保管、各项费用支出负担、租赁期满后的处理及担保、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卫陶厂和电力公司向黄河租赁公司出具了不可撤销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书。 ??? 当日,黄河租赁公司与香港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所确定的租赁物件的购买合同。合同签订后,陶瓷公司向黄河租赁公司支付了35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及18万元人民币的服务费。1999年12月23日,租赁设备运抵陶瓷公司。该公司于2000年元月在洛阳海关办理了报关手续。由于香港公司漏发技术资料及配件,陶瓷公司多次传真香港公司和黄河租赁公司,要求尽快补发。香港公司和陶瓷公司于2000年2月20日就补发配件达成协议,补发配件于2000年3月12日到达陶瓷公司,该设备开始安装调试。由于试产指标达不到合同参数,陶瓷公司多次致函黄河租赁公司、香港公司要求协商解决,并于2000年5月7日提出拒付10%验收款的意见。2000年11月16日,陶瓷公司与意大利新安科拉公司就验收款支付达成一致意见,陶瓷公司同意支付验收款4万美元并出具了试车验收证书。2001年4月9日,陶瓷公司通知黄河租赁公司支付验收款4万美元。至此,黄河租赁公司共对外支付设备款73万美元,陶瓷公司向黄河租赁公司支付租金共计340万元人民币。此外,2000年11月11日,洛阳商检局以陶瓷公司进口设备未报商检为由,对其处以人民币254716元的罚款,陶瓷公司对此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至2001年8月1日,陶瓷公司尚欠黄河租赁公司租金本金441449美元,迟延利息26840美元。于是,黄河租赁公司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陶瓷公司支付欠付租金及迟延利息;卫陶厂及电力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陶瓷公司答辩中提出反诉称:租赁合同显失公平,黄河租赁公司未依法对租赁设备进行商检,造成被罚款和停止使用。2000年3月12日收到设备主体,2001年4月9日收到补发配件,延误生产470余天。请求判令:(1)租赁合同无效;(2)黄河租赁公司返还该公司已支付的租金344万元和保证金35万元;赔偿经济损失1237668元。 [审判结果]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 ??? (1)陶瓷公司偿还所欠黄河租赁公司租金本金441449美元(陶瓷公司已交纳的3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抵扣租金)及迟延利息。 ??? (2)卫陶厂、电力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3)驳回陶瓷公司的反诉请求。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如下: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基础知识] ??? 本案涉及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知识。本案中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合同虽名为“租赁合同”,但合同中明确约定:黄河租赁合同根据陶瓷合同的要求,与香港国昌国际有限公司签订购买由陶瓷公司选定的意大利新安科拉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24头瓷质砖抛光生产线,租赁给陶瓷公司使用,租期为30个月;租金以实际成本(租赁物)计算,每6个月支付一次,共分5次支付。该约定体现了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特征,实属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有其自身特点,不同于一般租赁合同,也有别于买卖合同。 [法律争点] ??? 本案争议的焦点:一是合同效力;二是租赁物申请商检的义务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三是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由谁承担,索赔权由谁行使。 ??? 上述争议问题,须从融资租赁合同自身的特点入手予以解决。 [案例评析] ???

文档评论(0)

zhangningclb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