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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科国润监理合同
110KV双河站至尼科国润站35KV 送电线路新建工程
建设监理合同
委 托 人:四川省尼科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
监 理 人:四川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2 年 12 月
一、 协 议 书
委托人四川省尼科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与监理人四川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四川省尼科国润新材料有限公司110KV双河站至尼科国润站35KV 送电线路新建工程建设监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协议书;
2、合同专用条件;
3、合同通用条件;
5、经审核的技术规范的组成文件;
(1) 包括在合同文件中的书面技术规范;
(2) 参考资料中包括的技术规范;
6、 图纸的合成资料;
(1)标明的尺寸;
(2)文字注释;
(3)图解显示;
7、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8、形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双方将按照有利于工程建设标准实现的原则予以修正。双方有关合同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监理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110KV双河站至尼科国润站35KV 送电线路新建工程
2 工程地点: 眉山彭山县
3 工程规模:根据彭山开发区的要求,将110KV双河变电站出一回线路至尼科国润变电站止。新建线路长度为6.897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2.617KM,单回电缆敷设0.6KM,双回架空线路3.68KM。全线路共使用杆塔34基,其中单回直线塔4基,单回转角9基,双回直线塔5基,双回转角塔2基,单回钢管杆3基,双回钢管杆11基。导线采用LGJ-240/30钢芯铝绞线,电缆选用35KV,截面为300mm2的交联聚乙烯单芯铜芯电缆,其型号为YJV22-35-1*300,避雷线采用GJ-50钢绞线,全线路架设单避雷线进行保护,在电缆终端设避雷器进行保护。新建12芯ADSS光缆路径6.897KM,新建光缆长度7.7KM。
本工程N1#至N11#随贝尔大道和工业大道架设,由于通道狭窄,在基础开挖时会损坏人行道、塔位旁边工厂围墙及场内水泥路面及塔位下面的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破坏人行道约150平方米,破坏工厂围墙约90平方米,水泥路面约90平方米,破坏污水管道80米,破坏雨水管道80米,破坏后需将其恢复。
本工程电缆敷设公路时需顶管35米,敷设电缆时需开挖水泥路面100米,需改造10KV线路260米。
4 工期: 详见开工报告。
三、监理内容及范围
1、监理内容
本合同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进行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并根据国家电网公司颁布的有关示范文本编制具体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细则等。
2、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彭山开发区的要求,将110KV双河变电站出一回线路至尼科国润变电站止。新建线路长度为6.897KM,其中新建单回架空线路2.617KM,单回电缆敷设0.6KM,双回架空线路3.68KM。全线路共使用杆塔34基,其中单回直线塔4基,单回转角9基,双回直线塔5基,双回转角塔2基,单回钢管杆3基,双回钢管杆11基。导线采用LGJ-240/30钢芯铝绞线,电缆选用35KV,截面为300mm2的交联聚乙烯单芯铜芯电缆,其型号为YJV22-35-1*300,避雷线采用GJ-50钢绞线,全线路架设单避雷线进行保护,在电缆终端设避雷器进行保护。新建12芯ADSS光缆路径6.897KM,新建光缆长度7.7KM。
本工程N1#至N11#随贝尔大道和工业大道架设,由于通道狭窄,在基础开挖时会损坏人行道、塔位旁边工厂围墙及场内水泥路面及塔位下面的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破坏人行道约150平方米,破坏工厂围墙约90平方米,水泥路面约90平方米,破坏污水管道80米,破坏雨水管道80米,破坏后需将其恢复。
本工程电缆敷设公路时需顶管35米,敷设电缆时需开挖水泥路面100米,需改造10KV线路260米。
对以上工程内容进行监理。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 委托人权利
1.1 监理人任命或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
1.2 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1.3 当委托人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2 监理人权利
2.1 对工程建设事项拥有建议权。
2.2 对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施工的行为拥有否决权。但重要事项监理人应事先经委托人认可。
2.3 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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