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示范区核与辐射能监管现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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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示范区核与辐射能监管现状

杨凌示范区核与辐射能力监管现状 2010年,在省环保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省辐射站的大力支持下,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陕西省市级环境辐射考核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厅有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辐射环境管理工作,以确保辐射环境安全为中心,加强全区辐射环境监管工作,提升辐射环境监管水平,认真做好规章制度建设和现场监督检查和基础资料调查等工作,不断提高突发辐射环境事件应急能力,辐射环境监管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不断加强能力建设 (一)精心编制“十二五”规划 杨凌示范区环境保护局于2010年11月编制完成了辐射环境“十二五”监督管理规划。制定了“十二五”监督管理规划的指导思想和规划目标,明确了“十二五”监督管理划规的主要任务和措施。逐步完善放射源监管长效机制,加快辐射环境监控能力建设,完善闲置、废弃放射源的收贮制度,加强辐射污染防治,加强对电磁辐射的监督管理,并且完善各项程序及制度的监管工作。力争使 “十二五”期间杨凌示范区的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科学化、系统化、标准化和人性化。 (二)积极开展业务能力培训 全系统辐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辐射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单位人员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班学习,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取得了合格证书。 (三)积极准备实验室资质认证 省环保厅于2010年初为示范区辐射站配发了x-γ辐射仪(JB4000型)、α-β表面污染检测仪(JB4100型)、x-γ剂量率仪(JB4010型) 三台仪器设备,使杨凌的辐射监测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我们计划在2012年底之前取得实验室资质认证。 二、规范辐射行政许可 示范区共有6家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目前陕西西宇无损检测有限公司、中兴林产有限责任公司、杨陵区仁和医院、杨凌示范区医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陵区康复医院等六家单位均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三、加强辐射监督管理 (一)参加辐射大比武活动 杨凌示范区环保局于2010年10月20日至22日在西安参加了全省辐射技术大比武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学习了获奖单位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环境监管执法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全面提升辐射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辐射监管队伍提供了有利的平台。 (二)深入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辐射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陕环办发〔2010〕42号),示范区环境保护局制定了《杨凌示范区辐射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于7月份组织示范区辐射站对全区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广播电视发射系统、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表明,我区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大多数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了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培训,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等环保审批手续。陕西西宇无损检测有限公司、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杨凌示范区医院等单位在这些方面做的较好。 (三)经常性开展执法检查 示范区环保局严格执法,积极开展放射性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中,把各项管理要求落到实处,使相关规章制度真正发挥作用。 认真开展放射源安全现场检查。我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放射源安全监督检查纳入了污染源现场监察范围,使其成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要求辐射站对区内涉源单位辐射环境安全管理状况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后上报示范区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了辐射环境安全年度例行检查,逐单位填写现场检查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按时上报了年度检查情况汇总表及辐射环境安全年度工作总结,实现了工作有部署、落实有监督。 (四)定期更新数据 杨凌示范区辐射站定期更新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应用单位信息数据,针对陕西西宇无损检测有限公司经常有放射源出入等情况,杨凌示范区辐射站对其每台进出源库的放射源都第一时间做了登记备案,确保对该单位放射源有效监管。 (五)广泛开展辐射环境宣传 通过局网站开展电磁辐射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使广大公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环境问题有客观、科学的认识公众对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担忧和恐慌维护公众合法的电磁辐射环境权益。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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