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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界定分类与演进研究
环境规制界定分类与演进研究 摘要 受Chipko运动启发,本文对环境规制的内涵做了重新界定。基于这一界定,将环境规制分为显性环境规制和隐性环境规制,其中,显性环境规制又分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以市场为基础的激励性环境规制和自愿性环境规制;分析了不同类型环境规制的内涵与特征等,着重提出了隐性环境规制这一全新范畴,并对其涵义、生成与作用模式进行了初步的研究;从规制主体、规制对象、规制成本和效率等方面探讨了不同环境规制间的联系与区别;研究了环境规制的演变过程。本文的意义在于,对政府而言,对隐性环境规制的探索,可能扩大了政府环保策略的选择与运用空间;对企业来说,则打开了长期为人们所忽略的一个“环境规制黑箱”,丰富了人们对企业环境决策变量的认识,为改善和优化企业的环境决策提供了理论基础。 关键词 环境规制;隐性环境规制;界定? 中图分类号 F062.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09)06-0085-06 20世纪70年代,在印度的Gopeshwar村庄发生了一场Chipko运动(Chipko在印度语里意思是“抱树的人”),300棵木岑树被林业官员划分给运动品制造商。1973年3月,当公司的代理人来到村庄准备伐木时,妇女们聚集在一起,她们列队步行,敲鼓齐唱传统歌曲,用身体去保护树。面对这一行为,运动品公司的代理人被迫撤退。无独有偶,实践中,一些重污染企业在进行规模扩张新设分厂时,迫于居民和社区压力,亦常有不得不改变选址的情形。笔者发现,这些案例中,企业被迫妥协,最终选择利于环保的行为,不是源于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或以市场为基础的激励性环境规制,也不是源于自愿性环境规制,而在于人们强烈的环保意识及其驱动下抗议行为的发生,那么,如何看待人们的环保意识?它属于怎样的规制?与其他规制相比它有何特点?其作用模式是什么?围绕这些问题,本文对环境规制的含义、分类与演进做了进一步的探索。 1 环境规制的界定及拓展 对于环境规制的含义,学术界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过程。起初,人们认为,环境规制是政府以非市场途径对环境资源利用的直接干预,内容包括禁???、非市场转让性的许可证制等。典型特征为环境标准的制定及执行均由政府行政当局一手操办,市场和企业在严格的行政管制中没有活动余地。之后,环境税、补贴、押金退款、经济刺激手段的运用,使人们发现,这些手段具有环境规制的功能,但按上述定义,却不属于环境规制范畴。于是,人们对环境规制的含义进行修正,概括为政府对环境资源利用直接和间接的干预,外延上除行政法规外,还包括经济手段和利用市场机制政策等。不过,即便如此,环境规制的含义似乎仍不完美。90年代以来,生态标签、环境认证、自愿协议的实施,使人们遭遇同样的困惑,学者们进行反思和探讨,环境规制的含义最终再次被修正,外延上除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以市场为基础的激励性环境规制外,又增加了自愿性环境规制。 从环境规制的提出主体、对象、目标、手段和性质五个维度理解环境规制,会发现,环境规制含义的第一次修正,是在环境规制手段方面做了突破(在原有手段基础上增加了经济刺激手段和利用市场机制政策);环境规制含义的第二次修正,是在环境规制的提出主体方面做了突破(原先的提出主体为政府,修正后增加了产业协会、企业等主体)。然而,此次突破是否彻底?考虑到Chipko运动给予我们的启发,笔者认为,此次突破似乎仍不彻底,对于环境规制含义的界定,仍然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为此,本文试提出一个新的定义,供大家商榷。 笔者认为,环境规制是以环境保护为目的、个体或组织为对象、有形制度或无形意识为存在形式的一种约束性力量。这一界定基于如下几点考虑:第一,环境规制属于社会性规制,因此,对环境规制的定义不能脱离规制的本质属性,那么,什么是规制的本质属性?是提出者?规制对象?规制手段还是其他,本文认为,都不是,规制的本质属性是它的“约束性”,“约束性”才是规制的实质特征;第二,环保意识具有环境规制的功能,但因存在形式问题却不属于环境规制范畴。因此,对环境规制的新界定应当突破这一层面约束,以使环境规制适应现实需求,获得新的解释力。 2 环境规制分类新探 目前,学术界对于环境规制的分类,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将环境规制分为正式环境规制和非正式环境规制,根据对经济主体排污行为约束方式的不同,正式环境规制又分为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和以市场为基础的激励性环境规制(张?,2005)。第二,从政府行为的角度,将环境管制分为命令――控制型、经济激励型和商业――政府合作型(彭海珍、任荣明,2003)。第三,基于适用范围的不同,将环境规制分为出口国环境规制、进口国环境规制和多边环境规制(张弛、任剑婷,2005)。第四,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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