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面临风险.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论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面临风险

论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面临风险   【摘要】一人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其独特性,与传统的公司法理论和法律制度想去甚远,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造成一定的威胁。本文通过对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面对的风险的分析,以期对完善我国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带来有益启示。   【关键词】一人公司;债权人利益;风险   一、一人公司的定义   目前国外许多国家在立法中承认了一人公司,尽管表述不尽一致。我国学者对一人公司的概念界定也大同小异,如赵旭东先生认为,一人公司又称独资公司,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朱慈蕴教授认为,一人公司,顾名思义,系指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仅为一人,并由该股东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或所有股份的有一限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王天鸿先生认为,所谓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份或出资全部归属单一股东的公司。综上,笔者给出自己对一人公司的定义,一人公司,即仅由一名自然人股东或者人股东持有公司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或持有公司所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新《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很显然,我国的一人公司仅指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一人股份有限公司。因此,笔者在本篇文章中除非特意说明,如无说明,所有的分析论证仅以一人有限公司为对象。   二、一人公司的特性   1.股东的唯一性   从一人公司的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其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公司仅有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按照传统的公司理论,公司应该是社团法人,具有社团性;所谓社团性,首先要求公司股东成员是复数,而不能是单数,只有多个人之间才会产生“社团性”,法人最初是根据经济活动中人们的合作而产生的一种人的联合体,所以“多数人集合”就是传统的公司法人理论的基础。因此,一人公司并非传统公司理论下的典型公司形式,而是一种特殊的公司存在形式。   2.资本来源的单一性   公司资本不仅是是公司运营的“血液”,还是公司对外承担债务的后盾。因为一人公司的股东唯一性,所以公司的全部资本构成均来源于唯一的股东,资本来源渠道单一;相对于一般的公司法人,一人公司的资本来源渠道单一,不利于分散公司经营风险,因此,公司债权人将面对更大的风险,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3.公司权力集中于股东   一人公司的出现完全打破了传统公司组织机构的“分权制衡”。一人公司仅有一名股东,股东没必要设立股东会,即便设立了股东会,也是“一言堂”的股东会,没有实质意义;由于通常不设股东会,自然董事会、监事会也没必要设置或者形同虚设;因此,在一人公司中,股东往往集董事、经理甚至监事于一身,权力极大,成为事实上的“独裁者”。在此情况下,公司债权人所面临的风险比普通公司大得多。   4.股东人格与公司人格极易发生混淆   在公司法人理论中,有没有独立财产是判断是否具有独立人格的重要标准;一人公司中,公司的资本来源于唯一的股东,公司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着公司的资本,因此,股东和公司资本之间的关系较普通公司要“密切”的多,往往让公司外部的人无法区分。实务中,一人公司股东也常常利用混淆公司人格的手段来满足自己的利益,但却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规定了“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以此来惩罚一人公司股东混淆公司人格的行为。   三、一人公司债权人所面临的风险   一人公司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立法中规定了这种公司形式。然而,由于一人公司所独有的特性,导致债权人将面临更大的风险,这不仅危害了债权人的利益,还阻碍了我国一人公司的健康发展,甚至扰乱了我国的社会经济秩序。一人公司债权人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一)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风险   有限责任最大的功能是使公司的投资者可以放心的投资,而不必担心会承担无限的责任。然而,有限责任一旦被滥用,不但会损害到公司的利益,还会损害到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甚至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有限责任的滥用并非唯独出现在一人公司,而是在一人公司中更容易发生;一人公司与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同,所有权和经营权集于股东一人之手,缺乏完善的内部制约机制,此时有限责任成为股东追求无限利润的“法宝”,加大了有限责任滥用的风险,从而使债权人承担更大的风险。   (二)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风险   一人公司同样具有独立人格、独立财产和独立意志,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商事活动。然而,由于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和公司资本来源的单一性,使得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异化,公司大多权力集中于股东一人;因此,公司的意志就难以真正独立,往往湮没于股东的意志之中,股东的个人意志和公司的意志难以分离,公司实质上

文档评论(0)

347116155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