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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环境规划和管理的政策

第二章 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管理体系 第一节 我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体系 第二节 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第三节 环境规划与管理的法律制度体系 第四节 环境标准体系 第五节 环境管理机构体系 第一节 我国环境保护方针政策体系 一、基本方针 二、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 三、环境规划与管理的相关政策 一、基本方针 1. 环境保护的“32字”方针 1973年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上确立了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方针:即“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 一、基本方针 2.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1983年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进一步制定出我国环境管理的大政方针: 一是明确提出了环境保护是现代化建设中的一项战略任务,是一项基本国策,从而确立了环境保护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二是制定出我国环保事业的战略方针,即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即同步发展方针; 三是确定把强化环境管理作为当前工作的中心环节。 一、基本方针 (1)实行持续发展战略。 (2)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工业污染。(3)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治理城市“四害”。 (4)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能源结构。(5)推广生态农业,坚持不懈地植树造林,切实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一、基本方针 (6)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强环境科学研究,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7)运用经济手段保护环境。 (8)加强环境教育,不断提高全民族的环境意识。 (9)健全环境法规,强化环境管理。(10)参照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精神,制定我国行动计划。 二、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 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政策 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保护环境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发挥环境保护对经济建设的调控职能,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行全过程控制,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主要措施包括:一是把环境保护纳入国家的、地方的和各行各业的中长期和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二是对开发建设项目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三是对城市实行综合整治。 二、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 2. “污染者付费”政策 按照《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环境保护投资以地方政府和企业为主。企业负责解决自己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不允许转嫁给国家和社会;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建设,设施建设和运行费用应由污染物排放者合理负担;对跨地区的环境问题,有关地方政府要督促各自辖区内的污染物排放者切实承担责任,不得推诿。 二、我国环境管理的基本政策 3. “强化环境管理”政策 要把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管理水平和效能。 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更要注重法律手段。坚决扭转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片面追求局部利益和暂时利益的倾向,严肃查处违法案件。 三、环境规划与管理的相关政策 (一)产业政策 (二)技术政策 (三)环境经济政策 (一)产业政策 1. 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已颁布了一批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如《九十年代国家产业政策纲要》、《汽车工业产业政策》、《关于全国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水利产业政策》、《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以及《当前部分行业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目录》等。 (一)产业政策 2. 行业环境管理政策 行业环境管理政策,如《冶金工业环境管理若干规定》、《建材工业环境保护工作条例》、《化学工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乡镇企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定》、《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关于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企业环境管理的通知》等。 (一)产业政策 3. 限制和禁止发展的行业政策 1996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要求在1996年9月30日前,对小造纸、小制革、小染料厂及土法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铅锌、炼油、选金和农药、漂染、电镀、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等“15小”企业实行取缔、关闭或停产。 (一)产业政策 1999年6月5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机械工业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的通知》,规定了15种污染工艺和设备的淘汰期限和可替代工艺及设备。 1999年12月又发布了《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二批)》,涉及8个行业119项。 2000年6月,再一次发布了第三批目录,涉及15个行业120项内容。 (二)技术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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