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学实践案例教程教学课件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pptVIP

刑事法学实践案例教程教学课件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ppt

  1. 1、本文档共31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刑事法学实践案例教程教学课件 -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刑事法学实践案例评析;使用说明:;前言;目 录;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目 录;第一节 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案例 ;【控辩主张】;2、被告人的答辩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涉嫌故意杀人罪的证据:】;5、犯罪嫌疑人石刚供述: 2003年8月22日供述:因高霞说要告我和米建国,故和米上山自杀。 2003年8月23日供述:在山上和米建国互相割对方的手腕和脖子。 2003年9月8日供述:自己用刀片割自己,没有互相割。 2003年9月23日供述:先是和米建国互相割,后又自己割自己。 2003年12月16日供述:自己和米建国用刀片割自己,没有互相割。 6、2003年8月21日米建国以其儿子米小国名义存5.5万元钱的存折复印件。 7、徐国强证词:(徐系发现石、米二人,并打110救助的人)。证明了石刚被发现时现场情况。 ;【涉嫌强奸罪的证据:】;4.被害人高霞陈述: 2003年8月25日陈述:8月19日晚石刚将其叫到米建国家喝酒,后将其强奸,石刚实施强奸时,米建国抓住自己的双手并抚摸自己。8月20日留下遗书,离家到永登一旅馆住了几天,8月24日下午在上窑让我丈夫来接我,准备见最后一面。 2003年9月8日陈述:8月20日中午给石刚打电话,他手机没开,我就给老米打电话,告诉他:你给石刚带个话,这次他快活了,我现在在写遗书,我要让他付出代价。 2003年9月23日陈述:石刚在其家看过黄碟,自己在事发前请石刚帮忙调动丈夫吴明的工作。 5.提取笔录: 从吴明处提取到高霞留下的遗书:(内容与高霞证词一致)。 6.犯罪嫌疑人石刚供述: 自己和高霞有好几个月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案发前,高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在米家中与高发生性关系时,米进来过,我看了他一眼,他又出去了。小高事后要告,认为可能是在别人家和她发生性关系,她羞了;也许是因为没有调吴明工作。 ;【证据法理分析】;第二节 法院审理阶段案例 ;【控辩主张】;2、被告人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法院判决的理由、依据和结论 】;上述犯罪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 1、杨礼系被告人吴小燕姐夫,其证实1998年两次要求吴小燕为其贷款30万元用于做生意及贷款已归还的犯罪事实。 2、证人王玉华证实其曾于1998年让吴小燕为其贷款1万元用于单位集资。 3、证人聂振才证实其从未向吴小燕所在银行贷款20万元。 4、证人柴尔万证实自己在农行没有6万元存款。 5、农行汉营市分行工作人员姚尚德、蔡文军、李斌均证实吴小燕在职期间有权发放10万元以下小额质押贷款。柴在无质押的情况下超额发放贷款已被上级单位查处。 6、户名为尹玉芳的存单复印件经吴小燕辨认,系1999年7月为应付上级检查,而在微机上打出的一份虚假存单。 7、户名为柴尔万的存单复印件经吴小燕辨认,系1999年10月为了以贷还贷,而伪造的虚假存单。 8、书证17张面额为1000元的大额存单复印件,证实吴小燕为应付检查而充作质押物的犯罪事实。 9、书证10万元、20万元质押借款合同复印件及其它质押手续,系吴小燕为应付检查而补办的虚假质押手续。 10、书证农行金办1997年、1998年银行凭证,证实吴小燕在其储蓄所为杨礼贷款及收回贷款的情况。 11、吴小燕供认在不符合贷款程序的情况下给杨礼先后贷款30万元,后为应付检查及以贷还贷,制作虚假贷款质押手续的犯罪事实。 12、农行(1996)049号任命文件,农行汉营市分行证明,证实吴小燕为农行汉川办事处北京路储蓄所主任,工人身份。 ; 汉营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小燕利用职务便利,虚拟本不存在的存储事实,伪造银行存单,侵犯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这一罪名成立。庭审中,吴小燕及其辩护人辩称,吴不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认定,应属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的行为,因未给银行造成损失,不应以犯罪论处。经查,非法出具金融票证一般是指银行工作人员鉴于一定的法律犯罪事实的存在,违反规定非法出具信用证、保函和资金证明的行为,主观上主要是过失,与被告人虚构犯罪事实故意伪造存单的行为尚有区别,吴的行为应以伪造金融票证罪认定。公诉机关指控吴小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缺乏相应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考虑庭审中被告人吴小燕认罪态度较好,其犯罪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罚。汉营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吴小燕犯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0元。 宣判后,吴小燕提出上诉,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属违法发放贷款的行为,请求二审宣告无罪。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依然是上诉

文档评论(0)

wuyoujun92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