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DOC

  1. 1、本文档共1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

大方一中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大方一中学生社团建设,保证学生社团更加规范、有效地开展各项活动,推进我校学生社团质量建设,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在指导社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中学生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生活的作用,结合我校学生社团工作实际,各学生社团在全校范围内选聘社团指导老师,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生社团是按《学生社团管理条例》成立的学生组织。 第二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是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保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的教师,负责对学生社团进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组织建设的工作指导。指导教师工作是学生社团正规化建设的必备条件,是对全校学生开展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 第二章 社团指导教师聘任 第三条 社团指导老师的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品德高尚,关心学生成长; 2、热爱学生社团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3、愿意接受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从本校教师中选聘,其他情况以申请书的形式上交至学校团委; 第五条 每个学生社团须配备一名社团指导教师;且每个指导老师只能担任一个社团的指导工作; 第六条 各学生社团管理单位(团委、相关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助学生社团选聘指导教师;专业性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一般应为专业课教师; 第七条 社团指导教师选聘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即社团聘教师,教师选社团,经双方达成一致后,填写相应的《大方一中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附件1),学生社团由团委审核、审批。审核通过的社团指导教师由团委和学生社团联合会颁发聘书。 第八条社团指导教师原则上一年聘任一次;任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任。社团指导教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社团负责人须及时向社团联合会声明,并在30天内聘请新的指导教师,并同时到社团联合会处更新信息;社团因故被注销,该社团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第三章 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第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社团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融于各种活动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团的建设和管理,协助学生社团规划社团发展,制定社团内部规定与制度,做好指导社团的资料(文字、照片等)收集整理工作。每一学年社团纳新及社团负责人的更换时指导师必须提出建议。 第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有指导学生课外活动的职责,要积极参与、指导学生社团活动,保证社团活动的质量和活动效果,保证社团健康发展。 第条?原则上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应在校内,凡需外出,必须提前上报审批,并有义务保障活动的效果和安全,同时有责任监督学生社团活动经费的使用,并督促学生社团负责人定期向学生社团联合会和该社团全体成员汇报经费使用情况。 第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在每学年初制定该社团的培训计划,其中每学期至少开展次培训,每次要求填写《中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和撰写配套教案或方案,并及时上报校团委备案;同时每学期组织学生社团开展符合其特点、促进学生社团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各类社团活动1次以上,并填写上报《学生社团活动申请登记表》 第四章 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和奖惩 第十四条 社团指导教师在培训指导活动开展前两天应填写《大方一中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附件2),交团委备案。未申报的培训指导活动视为未进行,不计入社团教师工作量。 第十五条 社团指导教师由团委负责考核,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由团委根据《大方一中社团培训指导计划表》(附件4)、《大方一中社团指导教师日常工作登记表》(附件2)和《大方一中社团指导教师学期考核登记表》(附件5)进行审核统计,由社团指导教师确认后上报。 第十六条 社团指导教师工作量以课时为单位,具体标准按团委及学校要求来定。指导津贴由团委统计汇总后报教务处,经学校审核后与岗位绩效津贴一起发放。 第十七条 学校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评选,对工作出色、成绩显著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表彰和颁发证书并备案。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团委有权解聘社团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教师没有履行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工作职责; 2.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不满意,且理由正当、事实无误; 3.社团指导教师不能胜任或不适合作社团指导工作。 如原社团指导教师经学校批准被解聘的,社团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章重新聘请指导老师。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大方一中团委。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大方一中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 社团名称 指导 老师 照片 社团 指导 老师 简介 姓名 性别 专业 出生年月 职称 电话 爱好、特长

文档评论(0)

fengruili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