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2016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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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杭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2016课件

余杭区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 管理培训 2016 一、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 (2015版) 第十八条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传染病报告卡由录卡单位保留三年。 第二十七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所设与诊治传染病有关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第二十八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指定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发和核对,设立传染病报告登记簿,统一填报有关报表。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的; (二)未指定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的; (三)瞒报、缓报、谎报发现的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 第四十条 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 责任报告单位和事件发生单位瞒报、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不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对其主要领导、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由其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常见传染病诊断标准 (一)细菌性痢疾 (二)病毒性肝炎 (二)病毒性肝炎 培训完毕,可以纸质考试, 可以电脑登录考试(一台电脑或手机只能考一次):/s/IVZVVv/ 可以用智能手机描二维码进入考试: * * 1、强调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控制。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加强乡镇卫生院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公共卫生管理的职能。 * 1、强调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控制。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加强乡镇卫生院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公共卫生管理的职能。 * 1、强调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控制。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加强乡镇卫生院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公共卫生管理的职能。 * 1、强调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控制。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加强乡镇卫生院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公共卫生管理的职能。 * 1、强调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控制。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加强乡镇卫生院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公共卫生管理的职能。 * 1、强调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控制。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加强乡镇卫生院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公共卫生管理的职能。 * 1 * 1、强调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及质量控制。 2、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加强乡镇卫生院及城市社区服务中心承担公共卫生管理的职能。 * 1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六十九条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第十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具体职责为: (一)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 (二)执行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工作日志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报告制度。 卫生部第三十七号令(2003) (三)建立或指定专门的部门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疫情监测信息的网络直接报告。 (四)对医生和实习生进行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工作的培训。 (五)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标本采样。 卫生部第三十七号令(2003) 第十六条 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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