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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存货拍卖资料
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存货
拍 卖 资 料
二O一一年一月
资 料 目 录
1、拍卖公告
2、拍卖规则
3、标的简介
4、存货清单
5、《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转让合同》
6、竞买报名表
7、拍卖会场纪律
8、拍卖会程序
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存货
拍卖公告
受委托,定于2011年1月21日上午9:30时,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拍卖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存货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
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仓库存货、五金、设备备件等,整体起拍价为352万元。
二、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
三、竞买条件
凡有意竞买者均可自即日起凭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本次竞买,报名时需交纳300元报名资料费和50万元竞买保证金,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在标的所在地展示。
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存货
拍 卖 规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赣州市产权交易管理办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转让方要求制定本拍卖规则。凡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
一、拍卖原则
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
二、拍卖方式及时间
本次拍卖采取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买受人。
报名时间:2011年1月6日至2011年1月20日16时30分;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1年1月20日16时30分;
拍卖时间:2011年1月21日上午9:30时。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1、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人应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法人、其他组织:凭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和资格审查
1、申请和办理
(1)有意竞买者须在2011年1月20日16时30分前持报名相关证件到我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2)竞买人应于2011年1月20日16时30分前将相应的竞买保证金存入中心指定的账户,凭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并核实到账后,由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
2、资格审查
我中心负责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报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2)未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4)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拍卖程序
1、已报名的竞买人,应凭有效身份证件、竞买保证金收据、报名费收据于2011年1月21日9:30时前到拍卖会场签到处签到并领取竞买号牌参加拍卖会,否则视为弃权。
2、本次拍卖会由拍卖师宣布标的起拍价后,竞买人举牌竞价,加价幅度由拍卖师现场宣布和调整。
3、本次拍卖标的设置了保留价,根据《拍卖法》第五十条规定,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法律效力,拍卖师有权收回标的,不予成交。拍卖中竞买人若主动叫价,应不低于拍卖师叫价,最终以不低于保留价的最高应价并以落槌的方式确定买受人。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与转让方签订《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转让合同》。如拒绝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转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已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保证金的退还
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定金(不计利息),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报名资料费不予退还。
七、成交价款支付
成交价款由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代收,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按《赣州钴钨有限责任公司存货转让合同》规定时间,将成交价款汇入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
八、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公证费的支付
拍卖人的拍卖佣金按成交价款的2.5%交纳,产权交易费按相关文件收取,公证费按成交价的1.5‰向买受人收取。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公证费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逾期视为违约,已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变更交割
在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和拍卖佣金、产权交易费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将标的物按现状交付给买受人。
十、其它事项
1、竞买人一经应价,即表明竞买人已完全了解标的情况,接受本规则的约束。竞买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否则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在转让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规则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3、本次拍卖的存货在办理交接手续后由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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