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行为PP 商法学 T教学教材.ppt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商行为PP 商法学 T教学教材.ppt

;本章内容结构简图;在本章教学中,涉及了一些民法学中的相关知识,有必要对相关内容重点回顾,结合商法重点解析,便于学生理解掌握。 ;第四节 商 行 为;一、 商行为概述;特征; 4、须是经营性行为。 所谓经营性,指指一种职业性营利行为,其特点为: (1)营利活动的反复性。即行为人反复进行同种营利活动。 (2)营利活动的连续性。即营利活动须不得间断,这种不间断性是相对而言的,是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的不间断,而不是绝对的不间断 (3)营利活动的计划性。即行为人不仅有营利的目的,而且还对实现营利目标的措施和手段作出具体的安排。;(二)商行为的性质;(三) 商行为的一般规制;解读;(三)折衷主义原则 是对上述二原则的修正。一方面,一些商事行为根据行为的性质来确定,另一方面,又将一些商行为根据商人的经营方法,只有在营业场合才加以确认。实际上是对上述二原则的并用。;分类一;绝对商行为又称“客观商行为”,是指依照行为的客观性和法律的规定性而必然认定的商行为。;相对商行为又可称“营业性商行为”,是指依行为的主观性和行为自身的性质而认定的商行为。;2.单方商行为与双方商行为;(1)基本商行为是指直接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商行为 。 (2)辅助商行为(附属商行为 )是指其行为本身并不直接达到商主体所要达到的经营目的,但却可以为实现这一目的起辅助作用的行为 。(为直接商行为提供代理行为、居间行为、广告行为。);(1)固有(纯然)商行为是指法律的规定或法律列举加以的商行为。 (2)推定商行为是指不能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法律列举加以认定,而必须通过事实推定或法律推定方可确认的商行为。 ;(二)商行为分类之二;商事物权行为是指商法对商事所有权和商事他物权的特殊性加以规定的行为。(商法典上的公司股东权中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3)商法上的交易结算行为;中俄签250亿美元石油贷款协议 中获俄3亿吨石油 2009-02-18 00:35:37 来源: 新华网 跟帖 2834 条 核心提示:经过近5个月的谈判,中俄双方终于在“贷款换石油”的合同细节上达成一致。2月17日下午,中俄签250亿美元石油贷款协议。中国将向俄罗斯提供250亿美元贷款;作为交换,俄罗斯则在20年的期限中,向中国出口3亿吨原油。;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中国将向俄罗斯提供总计250亿美元的长期贷款,采取固定利率,约为6%左右;俄罗斯则以石油为抵押,以供油偿还贷款,从2011年至2030年按照每年1500万吨的规模向中国通过管道供应总计3亿吨石油,石油价格以俄石油运到纳霍特卡港口的价格为基准,随行就市。目前俄方每年向中国通过铁路运输的石油供应不受该协议影响,并增加至1500万吨。;2.特殊商行为;常见的特殊商行为;商事合同是确定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品货币关系的法律形式,它是平等商事主体之间基于一定的经济目的而订立的协议。;商;(2) 商事代理; 商事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3)商事保证;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保证指,信息公开义务人以外的特定主体,必须依法明示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披露的信息具有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信息披露保证具有如下三个特点。 第一,信息披露保证是法定保证。 首先,信息披露保证不是基于保证人与义务人的缔约设立。 其次,信息披露保证不是基于保证人与投资者的约定设立。 第二,信息披露保证不同于一般民事保证。 首先,权利主体的特殊性。 其次,保证对象的特殊性。 再次,责任范围的特殊性。 最后,保证期限的特殊性。 第三,信息披露保证责任是一种连带责任。 责任的性质 责任承担的对象、 “连带”的双重含义;(4)商事留置;三、商法对商行为的法律控制;(2)除了上述商事法律行为制度本身的效力性强行法规则外,商法还通过一些规范对商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进行间接的强制性控制。如前所述,法律直接控制商行 为的成立要件及效力要件的规定只是最基本的,只能通过间接控制规范对其限制进行补充,这种补充表现为对超出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所限定范围的商事法律行为作出无效评价。这种限制的内容是对社会公共利益、第三人利益、经济秩序和 社会公德的保护,其作用在于补充直接控制的不足,因此,当事人不能以其意思表示加以更改。;(二)推定法的法律控制;(2)商法对于商人与非商人之间的单方商行为的特殊控制。商法对单方商行为的法律控制是一种特殊 控制,其方法仅仅是对商事主体一方规定了多重义务和严格责任。可见该类控制的立法意图是保护非商事主体(多是处于经济弱势的消费者)一方的利益。 (3)商法对于经营主体之间从事的各类商行为的特殊控制,即商法对双方商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控制。这种控制维护了商人交易的平等、公平和商业秩序,这体现了商法的基本意旨,因此是商法对商事

文档评论(0)

yuzongxu12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