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济法理论和 与实务课件.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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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济法理论和 与实务课件.ppt

(五)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义务   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 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 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0 条)。 (六)出具单据的义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 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 者必须出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所 谓购货凭证,是指消费者向经营者购买商品后,从 经营者处获得的发票或其他购物单据。所谓服务单 据,是指消费者接受服务后,从经营者处获得的发 票或其他书面凭证。发票、信誉卡、服务单、保修 卡等,都是购货凭证和服务单据的具体表现形式。 (六)出具单据的义务  法律实务:  不要发票可获雪碧  消费者对此提出索赔 (七)质量保证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 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 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经营者 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 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 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消 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  法律实务:  仔细辨清三包用语  法律实务:  “三包”的有效期如何计算 (八)三包义务   经营者在履行“三包”义务时,一是按照国家的 规定履行“三包”义务。二是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履 行“三包”义务。 漫画欣赏 (九)格式合同的限制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 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 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 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上 述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4 条)。  法律实务: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十)不得侵犯人身自由的义务   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 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 的人身自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25 条)。 本节小结 课后思考 1. 超市是否有权搜查消费者的身体以及所带物品? 2. “最低消费”所损害的是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3. 试分析“保修”与“包修”的区别。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三、消费者组织 一、消费者权益的国家   保护 二、消费者权益的社会   保护 本节提要   我国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主要分为国家保护 和社会保护。在社会保护中最重要的就是依托消费 者协会这一社会团体。学习者应从认识消费者权益 的国家、社会保护入手,了解消费者组织的职能等 相关知识,使得消费者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找到 有利于自己的保护方式。 一、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   (一)消费者权益的立法保护   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并采取措施保 障消费者依法行使权利,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国家在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 政策时,应当听取消费者意见和要求,从而有利于 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二)消费者权益的行政保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 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 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 财产安全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7条)。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 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 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关行政 部门应当听取消费者及其社会团体对经营者交易行 为、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意见,及时调查处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 (三)消费者权益的司法保护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 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 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对违法犯 罪行为应给予相应处罚。 二、消费者权益的社会保护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鼓励、支持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侵害消费者合 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大众传媒应当做好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宣传,对损害消费者权益 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从而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得到有效保护。 三 、消费者组织   (一)消费者组织的定义   消费者组织又称消费者保护团体,是指依法成 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从而保护消费者 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总称。   在我国,消费者组织有两种:一种是消费者协 会,包括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各地成立的消费者协 会;另一种是其他消费者组织。同时,消费者组织 不得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不得以牟利为目 的向社会推荐商品和服务。 (二)消费者组织的职能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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