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与林权之间矛盾分析及对策思考
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与林权之间矛盾分析及对策思考
【摘要】本文通过阐述我国林权改革后的林权内容,分析其目前还存在的不足之处,找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限制,并就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森林采伐;限额制度;采权;矛盾;对策
林业产权(以下简称林权)是林业制度的核心。从纵向分析,它包括林业资产所有权及其派生的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从横向讲,它包括森林、林木的采伐利用权、补偿权、收益权、流转权、抵押权、担保权和品种权等等。建立明晰的林权制度,明确林权主体,体现林权利益,直接关系到林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一、现行林权分析
1.林权改革后林业经营者应该拥有的林权。(1)林地长期的占有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2)处置权,包括林木的采伐权,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权、抵押权。林木采伐权需要通过改革采伐限额制度来保障。流转权是指林地使用权人可以再次转让的权利。包括由林农经营的生态公益林,赋予可以交易、转让的权利,以实现生态公益林补偿及建设、管护的市场化。抵押权是指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都具有抵押贷款的权利。(3)收益权,包括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转让获得收益的权利,木材采伐和林产品收获所获得收益的权利。收益权的落实需要通过改革不合理的林业税费政策和采伐制度来保障。(4)补偿权,包括林地征用时获得林木补偿的权利、自愿交回林地的补偿权和公益林补偿权。补偿权同样需要依靠建立公益林征用补偿制度和改革林地征用补偿制度来保障。
2.现阶段林权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林业产权制度的局限和缺陷体现在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收益权、处置权还受到限制,从而导致林农和林木经营者所拥有的森林资源产权变得残缺不全,并最终严重影响人们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从而阻滞了林业事业的快速发展。(1)森林资源的林地所有权主体模糊,所有权与使用权界限不清。近年来,广大集体林区开展了产权制度改革,重新明晰了林权。林业的产权制度改革模式有分林到户、集体经营和林业股份合作等几种,林地经营权逐步由集体向农户转移。虽然林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了较好的分离,使用权越来越完整地回到农户手中,一些地方也开展了租赁经营、使用权拍卖等市场运作,然而集体林区林地所有权的归属规定模糊,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依法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但是对土地所有权究竟属于哪一级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明确规定,也没有进一步规定由谁来行使所有权。(2)林地使用权和林木处置权受限,难以实现自主经营。林地使用权流转市场尚未真正形成,林地流转受到很大的限制。人们往往比较注重林地使用权的初次流转,对林地权属的再流转问题却关注不够,对于为数不多的一些林地产权再交易,政府和集体经济组织往往也给予不必要的干预,导致产权交易费用剧增,严重地妨碍了林地使用权的再流转,这使得我国目前的林地使用权交易市场显得极不完善,加上山林权属流转变动监管工作严重滞后,以及林地权属不清,林权证发放工作滞后,产权交易中介机构长期缺位等诸多不利因素共同影响,林地权属的交易行为受到了严重的限制,真正意义上的林地流转市场还没有形成,林地不能通过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优化配置,导致林地使用效率低下。同时,在林木所有权方面,林业经营者作为林木资源的所有权拥有者,理论上应该享有林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置等各方面的完全权益。由于受到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及木材生产计划管理等林政管理制度的制约。加上活力木交易市场又迟迟未能形成,致使本应由林业经营者拥有和控制的林木资源的收益权和处置权受到了一定程度的限制。(3)林木收益权受限,难以实现投资效益。我国的活力木市场及相应的规章制度建设严重滞后,导致青山买卖这种有利于促使森林资源流转并提高资源运营效率的市场交易方式停滞不前,致使森林资源经营的长周期性由相对变成绝对,既增加了经营者的经营风险,又阻碍了各种生产要素的正常流转和使用效率的提高,从而最终影响到经营者对所经营的森林资源的收益权和处置权。
二、完善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几点对策
1.根据森林分类经营,制定不同的采伐限额措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是保证我国近年来始终保持森林资源面积和蓄积双增长的关键之一,也是我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得以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对于我国非公有制林业来说,林业分类经营改革同样也是必不可少的,它是保障我国非公有制林业顺利发展的前提。因为非公有制林业经营者的主要目标是为了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因此商品林经营比较适合于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目前在森林资源培育上,我国非公有制林业投资主体的主要投资对象就是商品林,尤其是那些经济效益好、投资回收期短的经济林和短轮伐周期的工业原料林等。因为这部分森林资源经营不仅经济效益显著、投资报酬率高,而且适合于放开搞活,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