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唐山市城管局属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管理研究.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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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唐山市城管局属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管理研究

关于加强唐山市城管局属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管理的研究   摘要:针对当前唐山市城管局属市政工程精品工程少,一般工程多,工程项目复杂程度高,进行过程中不确定性因素多,工期紧,专业化程度低,劳务队伍素质不稳定等特点,分析当前唐山市市政工程质量管理中存在问题。从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加强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方面详细研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施工阶段相关质量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提出科学对策。   关键词:市政工程;质量行为管理;提高;质量;科学对策      一、前言   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就是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管理者和职工,对工程产品质量和施工操作质量的实际反应和行动,是其质量意识和质量目标的外在表现,受其专业知识、质量意识和政策法规的影响,直接作用于工程产品质量和施工操作质量。   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产品的生产者,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的质量行为必须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巨大,工程质量有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施工单位质量行为不规范,质量问题是表,质量行为是本。   二、加强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监督管理   加强对城管局局属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监督管理,就是检查其质量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否进行精细化管理,将质量责任具体化、明确化,是否及时检查,发现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及时处理。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三条详细规定了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对其单位资质、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含分包单位)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情况;建筑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检验使用情况;施工现场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工程质量的实施、检验、评定和记录情况;工程项目质量问题的整改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要求,规定了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我局绘制《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检查表》,对城管局局属各工程施工单位质量???为进行检查。统计2009年和2010年局属市政工程施工单位质量行为检查结果,发现其不规范质量行为主要存在以下21种:   1 不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机构要求报送各种资料和数据。   2、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机构的调查取证、监督检查等执法活动不予配合。   3、项目经理等注册执业人员仅在项目挂名,不实际履行职责。   4、未按规定办理合同备案。   6、工程有关文件签字、盖章审批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   7未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标准施工。   8提供或使用建筑材料、构配件、二灰水稳碎石混合料和设备不符合规定或质量标准。   9、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建筑构构配件和设备,未经检验,并证实合格。   10对原材料、现场制作的混凝土、砂浆试块,未实行见证取样送检。   11经检验不符合技术标准或者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未就地封存、未做好记录,未及时通知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12未按规定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无证擅自上岗作业。   13未按规定派驻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或者派驻人员的专业、数量不符合工程要求。   14对应当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规定检查。   15对分包单位工程不进行质量管理。   16被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   17被责令停工后仍继续施工。   18未按规定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和隐蔽工程验收。   19在检测中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合格样品隐瞒不报。   20未建立施工技术资料档案,没有编号目录。   21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分析原因,主要因为:   1、施工单位有违法分包转包、借照挂靠行为,质量意识差,能省?省,能不做尽量不做,能蒙就蒙,无质量通病防治措施;2、项目管理人员和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的资格不符,未按投标承诺配备到位;   3、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及执行不严肃不规范; 4、施工现场无有关标准、规范和施工操作技术规程 5、施工现场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配备不齐全;   6、质量保证体系未能有效运行(包括关键特殊工序质量控制,材料检验与试验,工序交接,质量三检,成品保护,最终检验,不合格品的控制、预防和纠正,施工记录的建立等);   7、监理单位缺乏有效震慑的处罚手段,事权物权分离; 8、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差,未建立资料档案。   归纳起来就是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和有关质量和技术文件执行差,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且未能有效运行,投标承诺不兑现,施工专业化程度低,管理人员、劳务队伍素质低。   直接结果,统计2009年和2010年局属市政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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