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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抵押权的效力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买卖合同中的“一交三转”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的分类违约责任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原物和孳息债的种类抵押权的效力一、地位说明这是一个关于担保物权效力问题的的代表性考点,虽然不一定每年都考,但是绝对不能不复习。
二、知识剖析(一)抵押权人的权利——变价优先受偿权【考查要点1.】变价优先受偿权(第195条)(1)变价方式:拍卖、变卖、折价(2)行使期限:主债权诉讼时效内(第202条)(▲注意:与担保法司法解释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两年不同)例题1:甲公司向乙银行贷款 1000 万元,约定 2005 年 12 月 2 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丙公司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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