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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区域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电力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9〕61号),结合东北区域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东北区域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网厂协调的原则。 东北电监局负责对东北区域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电力企业是电力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细则规范开展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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