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业纳税查辅导讲座.docVIP

  1.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2.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3.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4.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5.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6.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7.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交通运输业纳税查辅导讲座

交通运输业纳税自查辅导讲座 大榭国税局税收管理员 谌伦义 在我省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以来,各地高度重视,特别是在广大纳税人的配合下取得了成功,为切实加强改革工作成果,采取各种措施保证“营改增”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防犯税务风险,做到公平税赋,保证纳税人在公正的环境下合法经营,现就交通运输业开展日常纳税自查工作进行探讨和交流。 一、交通运输业开展自查的原因 根据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征管一体化的要求以及宁波大榭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对纳税人税负监控分析的结果,部分纳税人税负明显偏低,或偏高,为查明原因,要求全体交通运输业纳税人根据自己真实的经营情况进行一次纳税自查。 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是促进税务机关转变工作职能,理顺工作机制的一项创新举错,也是夯实税源管理基础,提高征管质效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体化工作是注意发现和挖掘各单位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经验和特色,发挥引导、示范和弘扬的作用,促进全市征管工作水平的提高。 我局税源与征管状况监控分析一体化工作小组对本期市局下发的三个专题分析项目进行了整理,对其中的2011年增值税税负低于预警标准的重点税源企业纳税风险,资产减值损失项目所得税风险分析,反避税风险监控项目、出口退税风险监控分析等四个项目,由一体化工作小组牵头,按照岗责分工,进行了核查、分析和总结。同时,我局还结合实际情况,对一体化工作小组成员提出的风险项目统筹安排,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及与市局风险应对项目的相关性,确定了本期区局的分析项目。本次主要针对交通运输业税负明显偏低或偏高的纳税人进行自查,并要求纳税人提交纳税自查报告。 二、自查范围和自查要求 (一)交通运输企业税负率低于2%,高于4.5%的纳税人必须进行自查,名单附后,并在2013年9月20日前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在群共享处下载。 (二)船舶运输的企业参考道路运输进行自查。 (三)其他税负相对正常企业可以选择进行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在本月自行调整。 (四)对自查不认真的纳税人我们将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检查。 三、如何确定企业的税负率 企业实际税负率=(应交税金÷ 主营业务收入)×100% 主营业务收入=纳税人全部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非增值税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已交税金+购买汽车取得的进项税额-其他业务应缴税金-非增值税税金 四、自查内容:进项税额方面 (一)自查是否存在油费过低或者过高的问题。我们根据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了综合测算,油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在35%左右属于正常的,过高过低都属于非正常情况,需要查明原因。凡误计进项税额的应做进项税额转出,将油费转让和出售的要做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二)检查轮胎使用情况,轮胎使用占收入的比例过高,更换轮胎频繁都属于不正常现象,如果没有轮胎进项税额说明存在应取得发票而未取得发票的行为。 (三)汽车修理费是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正确认识取得发票的重要性。第一,发票是记账的法定凭证,接受服务必须取得;第二,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还可以作为成本扣减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发票是买卖双方重要的契约证明,可以作为合法证据。 (四)联运业务和分运业务是否按规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联运业务和分运业务是否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是否存在开具货代发票的情况。 (五)差额纳税项目是否按规定取得了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8月1日以后不得按差额纳税)。 差额纳税是否取得提供服务单位的有效凭证,如发票,收据是否印有税务机关和财政机关兼监章。 (六)购买的新车是否按规定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 购买新车取得的发票不是专用发票,但有两种,一种是有密码区,一种没有,没有密码区的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自查内容:销项税额方面 (一)是否有虚开代开发票的行为, 检查是否有超过运输能力开具发票的行为,主要查看运输车辆运输能力和相应的开票限额;检查是否有为个体和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的行为。 (二)分运业务,联运业务是否有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检查是否有增税专用发票取得进项税额,是否超范围开具发票。 (三)租赁车辆,是否按规定开具发票的情况。 是否有租赁合同;是否租赁发票,租赁发票的金额是否是公允价值;是否有一车多挂的行为。 (四)回程带货业务未开具发票部分是否反映了主营业务收入。 (五)货代业务和运输业务是否分别核算,按规定使用了正确的适用税率。 五、财税字[2013]37号文件的主要变化 (一)《通知》附件1《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 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以上明确了以承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woai118doc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