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课件第五章企业破产法课件资料教程推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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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件第五章企业破产法课件资料教程推荐

* 2、法院审查、裁定、公告 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 3、债权人会议讨论 * 4、法院认可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 和解协议未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或者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和解协议的效力 1、约束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 3、债务人应当按和解协议清偿债务 2、不约束债务人的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 4、无强制执行的效力 * 5、债务人按和解协议清偿债务 6、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 第十节 破产清算 一、破产宣告 二、破产财产的变价 三、破产财产的分配 四、破产程序的终结 * 一、破产宣告 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 是法院对债权人具备破产原因的事实作出有法律效力的认定。 * 宣告破产的条件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 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重整程序的 3、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 * 二、清算 1、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管理人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 2、变价出售 3、分配清偿 *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 优先拨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 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普通破产债权 * 三、破产终结 1、法院裁定、公告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 2、注销登记 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管理人于办理注销登记完毕的次日终止执行职务。 * 练习题一 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依法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经管理人确认,企业状况如下: 1该企业的全部财产变价收入为300万元; 2曾向建设银行信用贷款66万元,未还; 3欠其他主体的债合计为300万元; 4欠职工工资和法定补偿金65万元,欠税款35万元; 5管理人查明法院受理案件前3个月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不包括在以上变价收入中); 6破产费用共30万元。 问:本案中,中国建设银行某支行可以得到多少清偿额?    * (1)破产财产的确定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由于以上破产企业法院受理案件前3个月无偿转让作价为80万元的财产,所以该行为无效,该财产应该追回,并入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中,破产财产=300+80=380(万元)。 (2)破产债权的确定 根据题意,破产债权为300+66=366(万元)。 (3)破产分配 破产费用30万元应该优先支付,其次是职工的工资65万元,再次是欠缴的税款35万元,所以剩余的清偿破产债权的破产财产=380-30-65-35=250(万元) 清偿率=250/366×100%=68.3%,建设银行的破产债权为66万元,因此建设银行获得的债权清偿数为: 清偿数=清偿率×某个债权人的破产债权=66×68.3%=45.08(万元)。 * 西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贸易公司”)系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出资300万元和200万元设立,贸易公司实际到位的注册资本为400万元,甲公司尚有100万元出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到期而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贸易公司在经营中因投资决策发生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于2007年2月8日受理了该破产申请后,指定了管理人全面接管贸易公司。经审理人民法院于2008年1月8日依法宣告贸易公司破产。管理人对贸易公司的相关事项清理如下: 练习题二 * (1)2006年4月20日向丙公司无偿赠与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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