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年LG法条串讲阶段司艳丽商经讲义.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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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法条讲?义 第一讲 公司法 公司种类 1.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两合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第2条) (1)分类标准: (2)我国承认了?两类公司: (3)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A 全部资本是?否分为等额?股份 B承担责任?的基础不同? C性质不同? D组织机构?要求不同 2.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人合兼资合?公司 (1)分类标准 (2)各种公司的?归类: 3.母公司和子?公司(第14条) (1)分类标准 (2)母、子的关系 (3)母为子担保?的决议 (4)子为母担保?的决议 4.总公司和分?公司(第14条) (1)分类标准 (2)分公司的法?律地位 (3)分公司对外?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承?担;分公司的诉?讼地位 二、法律对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1.对公司转投?资限制(第15条、16条) (1)转投资对象? 【注意】 张三和李四?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10?0万,股东会是否?可以决议将?公司资产的?10%向一家普通?合伙企业转?投资?如可以,公司如何承?担责任,张三和李四?如何承担责?任? (2)转投资额 (3)转投资决议? 2.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限?制(第16条) (1)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决?议: 【注意】证券公司不?能为其股东?提供担保 【注意】决议的表决?程序:利害关系人?不得参加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对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以?外的人提供?担保的决议?: (3)未经决议而?对外担保的?效力: (4)超出章程规?定的担保限?额而对外担?保的效力: 3.公司借贷行?为的限制 (1)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资金借贷给?他人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发起人、认股人抽回?,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的。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A 货币:≧30% B非货币出?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 (2)出资期限:(第26条) A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 B分期缴纳?出资:首期出资≧20%,且不低于3?万元 (3)出资责任: A出资不足?,补足+违约(第28条)。 B出资不实?,补足+连带(第31条)。 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 (1)出资期限(第81、84、85条) A一次性足?额缴纳出资?: B分期缴纳?出资:发起人首期?出资≧20% (2)出资责任(第84、94条) A公司成立?前,发起人出资?不足,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B公司成立?后,出资不足,补足+连带 C公司成立?后,出资不实,补足+连带 (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中发?起人的责任?:“两连带,一赔偿”(第95条) A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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