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强北案例手册.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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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北案例手册

华强北诚信经营手册 ——中国电子第一街“三打两建”指引 前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商业区内,汇集了赛格电子、华强电子、赛博、龙胜和通天地等十余家大型电子市场,经营商户数万家,年销售额超过200亿元,市场规模庞大,品类齐全。然而,近年来电子市场内屡屡发生交易过程中携货或携款潜逃的“跑单”诈骗案件及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刑法第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只要实施上述一种诈骗行为,便可构成罪。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上述两个案例就是实践中以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进行合同诈骗的典型。实践中,因过于注重交易效率,商家往往会忽视核实买家身份,这容易给骗子留下犯罪的机会。广大商家在日常的生意交往中,应对此类情况提高警惕,没有效率固然不行,但是没有安全保证的效率更不可取,也许多问一句或一个核实的电话就能够为你避免数十万元的损失。 (二)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进行合同诈骗的 ——作案手法:在此类诈骗案件中,骗子往往因为破产、濒临破产、欠下巨额赌债等各种原因资不抵债,进而想通过“跑单”的方式最后捞一笔走人。骗子往往都以试探性的手法向被害人拿货,以先拿货后付款的方式向被害人拿小额的货,然后再按期还款,编造有买有还的假象,从而骗取被害人的信任。之后,再向被害人大额拿货,让被害人措不及防,从而骗取被害人的货物。 ——案件回放:2009年5月29日,被告人李某某租赁本市福田区华强北的深圳市高科德电子数码有限公司某档口,经营电子元器件生意。自同年6月9日至6月29日,被告人李某某多次以向被害人贾某购买数据线、充电器等电子元器件为幌子,诈骗贾某的货物。在诈骗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以先履行小额合同的办法诱骗被害人贾某继续供货给其,进而向被害人大额拿货,并将涉案的货物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抛售,套取现金后于同年6月30日逃离深圳。经核实,被告人李某某诈骗被害人贾某货物的合同价值共计人民币543911元,而在作案过程中,李某某仅支付了其中的180000元。刘某某后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李某某被抓后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检察官提醒:实践中,骗子在之前只是拿小额的货物,之后再突然大额拿货,商家碰到这种情况就应当引起注意,有可能对方就是骗子,你已经被盯上了。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商家就应当事先核实对方的合同履行能力以及履行意愿,不要被对方之前的一些貌似守信的行为所蒙骗。 (三)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进行合同诈骗的 ——作案手法:这是华强北“跑单”案件中最常见的手法。这中诈骗手法与前述的两种手法在客观表现上有一些相同之处,有可能是冒充他人的名义,也有可能以先履行小额合同的办法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在此类诈骗方式中,骗子拿到货物或钱款后立即“人间蒸发”,被害人再也无法找到这些人,从而造成巨大损失。 ——案件回放一:2011年2月15日,李某武与其哥哥李某东(在逃)承租本市福田区华强北龙胜手机批发市场某柜台,并以“深圳市龙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工商注册登记)和假名“刘文昌”的名义经营电子元器件。随后,李某武和李某东与被害人丁某做了几单小额生意,并取得了丁某的信任,每次都是现款现货,但金额不大,都是几千元。2011年4月27日至29日,被告人李某武和李某东收取了被害人丁某支付的购买电子元器件的定金和货款共计人民币116148元,随后二人在并未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携款逃匿。2011年7月,李某武被抓获归案并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案件回放二:2009年4月份,被告人林某洪伙同林某鑫预谋诈骗他人内存卡。当月13日,林某洪用假名“林少伟”租下本市福田区华发南路飞扬时代大厦A栋2610房,作为实施诈骗的办公场所。当月16日10时许,林某洪安排不知情的员工黄某某向被害人方某某订购10000张内存卡。当日16时许,被害人方某某将10000张MINI SD 1GB内存卡(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96000元)送到上述地点后,林某洪以验货为名将内存卡骗走,然后交给被告人林某鑫予以销赃。后林某洪、林某鑫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2年。 ——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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