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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法律评论--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论文规范的个案考察
BBS | 民法学研究会 | 怀念旧版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在线调查 | 加入收藏夹 | English 哈佛法律评论——关于法学教育和法学论文规范的个案考察 方流芳 1987年,哈佛法学院一位名叫J McKelvey的3年级学生发起了《哈佛法律评论》(以下简称:《评论》)———美国第一家由学生编辑和管理的法学刊物。《评论》创刊号的编辑前言声称:“本刊由哈佛法学院学生在学年内按月出版,其宗旨是推进法律教育,并希望对法律职业有所裨益。”〔1〕110年过去了,编辑前言只是变动了几个字:“本刊由哈佛法学院学生每年出版8期。” 到1995年,美国已经有800家左右学生编辑的法律评论,每年发表论文总数为5000篇左右;在参加美国法学院联合会(AALS)的153所法学院中,每所法学院至少有一家法律评论,哈佛法学院目前有9种学生编辑的期刊。〔2〕如今,“法律评论”或者“评论”已经成为学生编辑的法律刊物的代名词。区别于法律评论的另一类刊物是“专家法律刊物”———教授、法官、律师主办的专科性刊物,如:芝加哥大学法学院主办的《法学研究杂志》(The Journal ofLegal Studies)、美国法学院联合会主办的《法学教育杂志》(The Journal of Legal Education),这一类刊物共计187家。然而,代表美国法学最高研究水平的,恰恰不是“专家法律刊物”,而是学生编辑的法律评论。在1991年,只有一家“专家法律刊物”———《法学研究杂志》———列入引用最多的20家美国法学杂志中,其余都是学生编辑的法律评论。〔3〕 一百多年来,无论是兰代尔、安曼斯、庞德这样一批代表哈佛法学院声誉的教授,还是霍尔姆斯、沃伦、波斯纳这样名声显赫的法官,他们发表论文,无一例外要受法学院2年级和3年级学生编辑摆布,他们是否曾经被退稿无从一一查考,但,可以断定:他们都按照学生编辑的要求修改过文稿。哈佛法学院的兰代尔图书馆至今还保留着1942年10月15日庞德带着几分愠怒给《评论》主席的信:“为了将文章限制在你要求的篇幅之内,我已经按照建议进行了删除;对于你提出的改变文章风格的要求,我部分采纳,部分抗议。但是,我按照原稿,恢复了被你们修改的某些句子,我必须坚持:应按我最后改定的文本付印。”〔4〕 《评论》编辑对美国法学的影响,远远不止是他们对作者来稿的生杀予夺大权。几十年来,他们制定的“蓝皮书”———法律文献引用规则———一直是统治美国法律界的基本学术规范,无论教授、法官、律师,只要想发表论文,就不能不遵守学生制定的这部文献引用法典。〔5〕美国法官常常引用法律评论文章论证判决的正当性。1986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联邦最高法院作出了551个判决,引用法律评论文章多达760次;平均每100个判决引评论论文138次。〔6〕1990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联邦最高法院引用的论文,25%来自5个所“精英评论”。〔7〕除了论文质量之外,“精英评论”论文引用频率较高的一个原因是:联邦最高法法官的助手大多具有担任法律评论编辑的经历。〔8〕1991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联邦巡回法引用法律评论论文大大少于联邦最高法院,11个联邦巡回法院的1200份判决仅仅引用法律评论文221次,平均每100个判决引用评论论文18次。〔9〕但是,所有研究评论引用率的报告一致明,“精英评论”论文的被引用率大大超过一般评论。 对于绝大多数美国法学教授来说,法律评论是他们发表论文的唯一园地,取得终身教授资格通取决于发表论文的质量和数量。尽管这不是明文规定,也有个别教授在获得终身资格之前没有表过任何论文,但,法学院的终身教授委员会通常将论文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因此,学生编辑在定程度左右教授晋升。 法律评论在美国法律界引起的争辩不亚于堕胎、种族平等、惩罚性民事损害赔偿等热门话题边是激烈的批判:从学生编辑法律评论的传统制度、稿件选用程序,到法律评论的文体、文风,无受到尖锐抨击。这些批判文章充满嬉笑怒骂,落笔淋漓酣畅,与一本正经的法律评论文体成为鲜对比。〔10〕另一边是辩护和反批评:法律评论代表了敢于开拓和创新的美国文化,其对法律教育律职业功不可没。〔11〕自从Rodell教授在1936年首次发表批判法律评论的文章以来,法律评论直在非议中发展。如今,法律评论人数比Rodell时代增加了5倍。批评法律评论的专家承认一事实:作为一种文化遗产,法律评论已经深入美国法律制度,法律评论的缺陷是美国法律制度本的缺陷,因此,只要整个法律制度没有实质变化,改革法律评论几乎是没有希望的。〔12〕 1991年,斯坦福大学的4名学生就法律界如何评价法律评论进行书面问卷调查。“本次调查的一个有趣发现是:尽管对法律评论的批评不断,接受本次调查的人认为:法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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