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婚姻家庭基本原则.pptVIP

  1. 1、本文档共4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我国的婚姻家庭基本原则

第三章 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 1.学时:2学时 2.重点、难点:各种违反婚姻家庭法基本原则行为的认定 3.了解:婚姻法诸原则的精神实质 4.理解:计划生育原则 5.掌握: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运用 第一节 婚姻自由原则 一、婚姻自由的概念和内容 (一)婚姻自由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指凡是具有婚姻行为能力的人,都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非法干涉。 2.特征 (1)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 (2)婚姻自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3)婚姻自由行使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二)婚姻自由的内容 1.结婚自由: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 2.离婚自由: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 3.结婚自由与离婚自由的关系:二者相互补充,构成婚姻自由的完整内容;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 二、保障婚姻自由原则实施的禁止性规定 (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1.禁止包办婚姻 (1)包办婚姻概念:指对婚姻当事人具有一定支配能力的第三人,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在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愿意结婚情况下,强迫其缔结婚姻的行为。 (2)包办婚姻形式:第三人直接选择对象-换亲-转亲-转房-订小亲或童养媳等。 2.禁止买卖婚姻 (1)买卖婚姻概念:指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采取强迫、威胁等手段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 (2)买卖婚姻形式:为彩礼、辛苦费、养育费为名索要高额聘金、聘礼。 3.包办、买卖婚姻的关系 (1)联系 ①行为主体都是第三者; ②都违背婚姻自由原则,即违背当事人双方或一方的意愿; ③都是采用强迫手段强制当事人结婚。 (2)区别 ①在于第三者是否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 ②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强迫的。 4.禁止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1)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指除包办、买卖婚姻外其他违反婚姻自由原则,阻挠、干涉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的行为; (2)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形式:子女干涉父母再婚、干涉寡妇再婚、干涉男到女家落户、干涉非近亲的同姓结婚、阻挠或胁迫他人离婚等。 5.对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处理 (1)对第三者的处理: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没收财物 (2)对婚姻关系处理:按胁迫婚处理。即凡第三人包办、买卖或婚姻当事人一方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撤消婚姻,自始无效。一年以上婚姻关系,双方确没有建立起感情,可准予离婚。 (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1.借婚姻索取财物概念:指婚姻当事人一方或一方亲属向对方索要一定的财物作为同意结婚条件的行为。 2.对借婚姻索取财物行为的处理: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3.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买卖婚姻区别 (1)索要财物的主体不同 (2)婚姻关系性质不同(自愿与强迫) (3)法律后果不同:前者婚姻关系合法有效,法院可判决准或不准予离婚;后者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4.借婚姻索取财物与赠与财物的区别 (1)条件不同[被动与主动] (2)行为不同[单方与双方] 5.借婚姻索取财物与索要婚后生活用品区别 财产归属不同 6.借婚姻索取财物与以婚骗财的区别 目的不同 第二节 一夫一妻制原则 一、一夫一妻制概念 (一)概念: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互为配偶的婚姻形式,即任何人只能有一个配偶,不能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的婚姻制度。 (二)基本要求 1.任何人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2.已婚者即有夫之妇、有妇之夫,在其配偶死亡或离婚前不得再行结婚; 3.未婚男女不得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结婚; 4.一切公开的、隐蔽的一夫多妻、一妻多夫都是非法的,受到法律的禁止和取缔; 5.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要根据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民事、刑事责任。 二、一夫一妻制的贯彻 (一)禁止重婚 1.重婚概念: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重婚的形式 (1)法律上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而形成的重婚; (2)事实上重婚:指前婚未解除,未办结婚登记,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重婚的法律后果 (1)民事后果。宣布重婚无效。是导致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因重婚的离婚,无过错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

文档评论(0)

celkhn0303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