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晋升教师职务岗位综合指标评价办法(定稿).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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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晋升教师职务岗位综合指标评价办法(定稿)

附件六: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申报晋升教师职务岗位综合指标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公正、合理地评价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根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方案(试行)》(校(筹)党发[2007]20号,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本评价办法所述教师包括高校教学、科学研究(含自然科学研究与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验技术三个职务系列的教师。 根据本评价办法计算出的得分,与院考核组的考核意见、校内外同行专家组的学术水平评议意见,一并作为院聘委会、校聘委会对应聘教师职务岗位人员做出推荐建议的参考依据。 一、申报晋升教师职务岗位--一般基本条件 申报晋升各级教师职务岗位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下表所有基本条件。 表1 一般基本条件 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含)以上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对本人首次申报晋升教师职务岗位人员暂不作要求,但聘任上岗后必须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相应职务岗位的资格。) 外语能力或外语考试成绩符合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人发[2007]31号)的要求 教学考核合格 凡被认定严重教学事故或严重教学管理事故者,一年内不得申请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岗位。 校内岗前培训合格 新来校工作的教师应聘教师职务岗位,需参加校内组织的岗前培训,考核合格。 满足班主任工作经历 校内人员任现职务(职称)期间积极承担所在学院下达的班主任工作任务,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考核合格;或按要求完成所在学院分配的其他学生工作任务。 学历与学位资格满足要求 校内应聘人员的学历与学位资格(以下必具其一) 校外应聘人员的学历与学位资格 (1)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学士学位并在国外正规大学学习一年(含)以上。 (2)1957年1月1日(含)至1969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1982年(含)以后普通高校毕业的必须取得学士学位并有本学科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学习成绩或结业证明,1982年(不含)以前普通高校毕业的必须取得专科(含)以上毕业学历并有本学科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学习成绩或结业证明; (3)1956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必须具有普通高校专科(含)以上毕业学历。 必须具有研究生毕业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并在国外正规大学学习一年(含)以上。 附则: 第一条 应聘人员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申请应聘高一职务等级教师职务岗位的特殊条款 对于不具备应聘教师职务岗位的一般基本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如表1所示),但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校可以受理其应聘相应教师职务岗位的申请: 1.校内人员 (1)获得部省级(含)以上教学成果奖者(本人排名在前2名,以获奖证书为准); (2)获得部省级(含)以上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级奖本人排名在前6名、省部级一等奖本人排名在前3名、省部级二等奖本人排名第1,以获奖证书为准); (3)完成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以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为准)。 2.校外人员 (1)教学或教书育人成绩卓著,获得部省级一等奖励者(本人排名在前2名,以获奖证书为准); (2)获得部省级(含)以上奖的主要完成者(国家级奖本人排名在前3名、省部级一等奖本人排名第1,以获奖证书为准)。 第二条 对校内应聘人员不具备工作经历规定的年限要求的特殊条款 根据《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校(筹)党发〔2007〕20号)之《附件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筹)关于应聘教师职务岗位基本条件的规定(试行)》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对不具备应聘高级教师职务岗位的附加基本条件规定的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但符合应聘教师职务岗位的一般基本条件及应聘岗位的附加基本条件的其他要求的校内应聘人员,如工作业绩突出、本人提供应聘相应高级教师职务岗位附加基本条件要求的全部学术成果材料,经院考核组初审、院聘委会审核同意,报校聘委会审定后,学校可以受理其应聘申请,但校聘办须在提交校专家组学术评议的材料中对其不具备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的实际情况予以说明”,对“工作业绩突出”作如下细则规定: 1、晋升应聘正高级教师职务岗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2,以获奖证书为准);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第1名,以获奖证书为准); (2) 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2,以获奖证书为准);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奖一等奖(本人排名第1,以获奖证书为准)。 2、晋升应聘副高级教师职务岗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5,以获奖证书为准);获得省部级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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