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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张岩先生对《尚书古文疏证》“甄别”
2011年5月第2期清史研究TheQingHistoryJournalMay2011No.2
学术专论
○驳张岩先生对《尚书古文疏证》的“甄别”
房德邻
[摘要]本文在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和其他学人辨《尚书》古文之伪的基础上,结合近年出土的战国楚简等相关资料,申论“尚书大序”中古文《尚书》二十五篇说、孔安国献书作传说与史实不符,孔安国《传》中的“金城”、“驹丽”、“南山”是晚于孔安国的人所写,古文经中的《君陈》、《君牙》、《大禹谟》等乃伪作,从而反驳张岩先生在《审核古文〈尚书〉案》一书中对阎氏《疏证》的“甄别”(即批判)及其为梅赜所献古文《尚书》的辩护。
[关键词]古文《尚书》金城 驹丽 南山 君陈 君牙 大禹谟
[中图分类号]K24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8587(2011)-02-0001-21
[收稿日期]2011-02-15
[作者简介]房德邻(1945—),男,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北京100875
张岩先生曾在2005年2月的国学网上发表了一篇6万余字的论文《阎若璩〈疏证〉伪证考》,后在此基础上写成一部专著《审核古文〈尚书〉案》,由中华书局于2006年出版,张称他写此书是“对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一次全面的甄别”。其实“甄别”乃是一个婉转的说法,事实上是对阎氏大加挞伐。张说,阎氏在书中“胡搅蛮缠”、“颠倒黑白”、“刻意捏造伪证”,是“刀笔吏办案”,“望风捕影,罗织罪状”,制造“冤假错案”。①
张先生的论著发表后几乎未遇到正面批评,反倒有不少赞扬。研究生刘义峰称赞张先生“针对《疏证》中的谬误各个击破,非常精彩”②。刘瑞先生认为,“张岩充分借鉴现代法学中的证据学(证据审查)方法,采用比以往更加严密的逻辑学审核标准,通过深入细微的分析和大量相反证据的提出,其研究结果表明:《疏证》中没有一条确凿有效的‘作伪’证据(经查证不属实)”③。杨善群先生则宣称,张岩等的论著发表后,阎若璩已经被驳倒,古文《尚书》已经被证明是真文献,“现在已为许多学者所公认”④。杨朝明先生更由此引申说:“对中国古典学研究必深入如此,才有可能正确认识二十世纪以来的学术发展,正确评价疑古思潮及‘走出疑古’等的学术理念。从这样的意义上说,对古文《尚书》真伪问题的认识,其实也是对今日学者能否准确认识中国学术发展脉络,能否科学把握学术动向的一种检验。”⑤而张岩非常自信,他认为他的观点几乎是不容反驳的,他在2008年1月接受采访时说:“我的文章在国学网发布已近三年,书也出版一年了,尚无人与我正面交锋。当然不是没有人想这样做。此事从一个侧面表明,我的证据甄别比较坚实,没有给对手留下太多反驳余地。这是因为我采用了更加严格的甄别标准,这些客观标准可以有效排除主观臆断。”⑥
我拜读了张先生的论著,有不同看法。我认为张先生对阎氏的批评虽然有某些正确的地方,但总体上是错误的。特撰此文,向诸位请教。
本文依次辨孔安国《大序》之伪、孔安国《传》之伪、古文二十五篇之伪。
●一、孔安国《大序》之伪
梅赜所献的古文《尚书》(又称“晚书古文”)在开头有孔安国写的《序》,在各篇经文之前有相传为孔子所写的《序》,前者称为《大序》,后者称为《小序》。阎若璩辨《大序》之伪时,主要是指出《大序》所说的晚书“多二十五篇”和“孔安国献书”这两点不可信,而张先生则力辩这两点无可怀疑。下面,分别来讨论这两点。
第一,古文《尚书》多二十五篇问题。
《大序》说:西汉鲁恭王坏孔子旧宅时从壁中得到孔安国的先人所藏古文虞、夏、商、周之书(按即《尚书》)及《论语》、《孝经》,全部交还给孔安国,孔安国经过整理,发现古文《尚书》比伏生所传授的《尚书》多出二十五篇。⑦
阎若璩就此揭发其伪指出:《汉书》之《儒林传》、《艺文志》记孔安国所得孔壁出书比伏生所传《尚书》二十八篇(或称二十九篇)多十六篇。东汉马融为杜林所得的一卷漆书古文《尚书》作《书序》称“逸十六篇”。这几条记载说明两汉人所见到的古文《尚书》是多十六篇。可是到了东晋元帝时豫章内史梅赜所献《尚书》却多出二十五篇,此二十五篇“无论其文辞格制迥然不类,而只此篇数之不合,伪为可知也”。⑧
张先生则批驳说:阎若璩的证据来自《尚书正义·尧典》孔颖达疏。孔颖达在《疏》中提到两种关于“十六篇”的划分:“一是郑玄注《书序》的划分,二是梅赜所献孔传古文《尚书》的分篇。这两种划分均有两个层次,即卷和篇。在卷的层次上,二者都是十六卷;在篇的层次上,前者二十四篇,后者二十五篇。”至于《汉书》之《艺文志》和《刘歆传》中记载的孔壁《尚书》“多十六篇”之“篇”字乃为误记,当为“卷”。阎若璩利用旧籍中“十六篇”的“篇”字的误记,“在逻辑上耍上一个小把戏”,把“十六卷”说成“十六篇”,于是制造出“十六篇不等于二十五篇”的伪证。⑨
张先生和阎若璩的根据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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