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院的法律文书流程与执行董事述职报告汇编.docVIP

执行法院的法律文书流程与执行董事述职报告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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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院的法律文书流程与执行董事述职报告汇编

执行法院的法律文书流程与执行董事述职报告汇编 执行法院的法律文书流程 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为了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工作效率,确保及时有效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总则第一条执行实施流程管理遵循公开、公正、高效的原则,规范执行实施的各个环节。 第二条执行流程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的情况和信息,除依法应当必威体育官网网址或者公开后可能发生妨害执行的情形外,均应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 第三条强化执行实施权的内部分权和制约,坚持分段集约执行与执行人员包案执行相结合,实行繁简分流。 第四条执行实施案件的立案时间、承办人、案件进度、执行结果等依法可以公开的信息均应在电脑上予以记录,并允许当事人查询案件进程。 第五条执行实施流程应当连续不间断地进行,但执行案件出现依法中止执行、暂缓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等情形的除外。 二、执行准备第六条执行机构收到本院立案机构移转的执行实施案件后,应当在3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一)收案登记;(二)分配案件;(三)初步审查;(四)制作并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五)对于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立即采取执行措施。 第七条执行案件的分配遵循随机原则。出现同一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等特殊情况的,由负责分案的人员报请执行机构负责人指定分配。 第八条经审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执行实施案件,应当退回立案机构处理。 第九条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的,按照下列执行标的类型的不同确定指定履行期间: (一)涉及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10日;(二)涉及非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7日;(三)同一执行依据对同一被执行人确定的债务,既涉及金钱债权执行,又涉及非金钱债权执行的,指定的履行期间最长不超过15日。 第十条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被执行人地址不实导致法律文书被退回的,应当在30日内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公告送达期间不影响执行程序的进行,但不得对相关财产采取处置措施。 三、财产调查与控制第十一条承办人收案后,应当在7日内要求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不能提供财产线索的,不影响财产调查和控制工作的进行。 第十二条承办人应在收案60日内完成财产的调查和控制工作,案情复杂的经执行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请执行人已经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或者被执行人已经申报了确实财产的,必须在5日内采取财产控制措施;其中情况紧急能够立即采取财产控制措施的,必须立即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三条查找确实的财产线索不能即时办理财产控制手续的,应当自获得确实的财产信息之日起5日内对已经查实的财产采取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财产控制措施完成后,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并要求申请执行人至少于查封、扣押、冻结到期之日前15日内书面申请采取续封(扣、冻)措施。 第十五条对控制财产不能即时变现的,承办人应当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做和解工作。和解不成的,应当立即进入财产变现程序。 第十六条承办人在上述期限内没有查控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或者查控到的财产与债权总额之间差额较大的,应当告知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更换承办人。申请执行人不申请更换的,由原承办人继续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第十七条财产查控期间,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全部债务的,应当在10日内办理结案手续,已经控制财产的应当在7日内解除财产控制措施。 第十八条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双方当事人亦不能达成和解,符合结案条件的,承办人应当在15日内层报有关领导审批结案。 四、财产变现第十九条对于银行存款或者其他资金,应当自冻结之日起1个月内采取扣划措施。 第二十条对于需要变现的财产,应当自财产控制之日起1个月内移交给负责委托评估的机构办理委托评估手续,负责委托评估的机构应当在7日内办理对外委托评估手续。 第二十一条在评估过程中,应当办理下列事项: (一)评估过程中,评估机构无法获取评估资料的,应当在10日内强制提取。 (二)勘查现场并复核拟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 (三)评估报告作出后,应当在5日内完成送达程序,并告知当事人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以在10日内提交书面异议。 (四)评估报告无法直接送达的,应当在15日内办理公告送达手续,并在公告中写明不领受评估报告的法律后果。(五)在收到当事人的评估异议后3日内移送异议审查机构审查。 第二十二条需要变现的财产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拍卖的,应当在评估报告异议期满或异议处理完毕后3日内移交负责委托拍卖的机构办理委托拍卖手续。负责委托拍卖的机构应当在7日内办理委托拍卖手续。 第二十三条在委托拍卖过程中应当办理下列事项: (一)在拍卖前对拍卖财产进行权属调查,并在拍卖之日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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