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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知识及相关制度培训( 63页) 》
.. .. 八、其他 签订买卖合同注意事项(塔筒采购合同) 1、买卖合同的签约要领(平等、效益) 2、买卖合同常见的纠纷及应注意的问题 买卖合同所有权的转移(动产交付主义、不动产登记主义,所有权保留) 买卖合同的风险负担(交付主义)孳息归属(所有权主义) 分批交货、样品买卖合同、试用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瑕疵担保责任应注意的问题。(是否告知) 买卖合同交付标的物时应注意的问题(交付时间、地点) 买卖合同的检验标准 .. 3、买卖合同争议的处理 1)和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2)调解(找第三方) 3)仲裁(是由当事人共同选定的仲裁机构对合同争议依法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活动) 4)诉讼(是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就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作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裁决)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5)诉讼与仲裁的区别 两者有一定的联系:依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有权对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认定、进行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并且可以执行、撤销仲裁裁决。 仲裁与诉讼相比,又有自身的特点: A 启动条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达成仲裁协议,表明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关。而民事诉讼不需要双方协商,只要一方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就会受理。如选择了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进行诉讼,即你自己已放弃了诉讼的权利,所以认为仲裁和诉讼可并存是错误的。 B 机构不同,仲裁委是由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法制局)和商会统一组建,其监督机构是中国仲裁协会,其仲裁员大多是律师和政府机构人员兼职从事;法院的机构是国家法律的审判机构。简单地说,仲裁就是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就约定以后出现纠纷时叫某仲裁机构做“娘舅”,一旦裁定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 C 当事人权利不同,仲裁是当事人有权选择仲裁员。而民事诉讼的审判人员由人民法院决定。 D 程序不同,仲裁实行一审终局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再次申请仲裁,也不能向人民法院再行起诉、上诉。而民事诉讼可经过一审、二审和再审三个阶段。并且仲裁一般不公开审理,这有利于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而民事诉讼无特殊情况必须公开审理。 E 收费不同,仲裁费没有规定可以减交、缓交、免交,法院有规定。仲裁费比诉讼费高,如二万元的纠纷,仲裁费是1350元,诉讼费是800元。 .. 劳动合同法 一、出台背景 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历程 ?????2006年3月20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 ??? 2006年4月20日, 共收到各界意见191849件。?????2006年12月24日,劳动合同法草案新的修改稿再次被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007年6月29日,4次审议,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 (一)劳动合同条款 【法条】第17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二、关于合同试用期的规定 【法条】第19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有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20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三、关于服务期、出资培训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法条】第22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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