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住宿饭店问题三.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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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住宿饭店问题三

* 老師 ____製作 * * 旅行社在銷售旅遊產品時,住宿飯店也是主要的賣點。在台灣,有部分的飯店,雖然已有完善的硬體設備,但礙於相關法令,無法取得營業執照,旅行社仍無法安排團體入住。因住宿飯店的費用,占旅遊費用比率頗高,飯店的等級是否符合雙方的約定,是旅客首先關心的。再者,飯店所在地點方便與否,也是旅客很在意的。。 Chapter 16 飯店問題 * 案例 飯店「無」星級,老人優惠未爭取, 旅行社退錢 老王年近80歲,偕同65歲妻子參加甲旅行社承辦,於2009年11月16日出發之湖南張家界8天旅行團,費用每人24,900元。雙方簽訂之旅遊契約中載明,全程住宿五星級飯店。行程表中載明參觀景點有張家界景區、天子山、鳳凰古城、天門山國家森林公園等。 * 一、旅遊途中 二、張家界住宿飯店問題 三、景區門票問題 四、雙方主張 (一)旅客 (二)旅行社 五、討論重點 (一)飯店星級標準之參考依據 (二)景區門票老人優惠問題 (三)處理適用條款 * 六、分析 (一)老王去函向張家界旅遊局查詢A飯店之星等,經該局函復,「A飯店未經旅遊部門評定星級, 為非星級飯店」 1.在中國境內,飯店如欲取得星級評定,須向旅 遊局申請,如未經應有程序核發證明,不得自 行標示星等。 2.甲旅行社安排未經評定之飯店,在契約上載明 全程住五星級飯店,即屬違約行為。但該A飯店 究符合何種等級,與五星級飯店之差異如何, 難有客觀標準。 * (二)老王年近80歲,已符合免門票之標準,其妻亦 年滿65歲,也可享受優惠票價,旅行社如依一 般旅客標準收費,即有溢收團費之嫌。 (三)依照旅遊契約之規定,旅行社未安排住五星級 飯店,應賠償差額二倍之違約金,但該A飯店 究符合何種等級,與五星級飯店之差異如何, 難有客觀標準。經品保協會調處後,由旅行社 退還3,000元,雙方在此部分和解。 (四)據老王估算,沿途門票費用共約4,500元,但 旅 行團門票有優惠價格,經品保協會調處後,由 旅行社退還3,200元,雙方在此部分和解。 * 七、綜合討論 (一)旅行社經常會在廣告或行程表中註 明,住宿飯店參考:A、B、C、D飯 店,然而所提出之參考飯店,並非同 等級,此種情形有失誠信原則。 (二)老王為門票收取情形,致函交通部觀 光局,經觀光指示品保協會,發函提 醒會員旅行社,應注意此一情形,不 得溢收旅客門票費用。 * 第二節 房型不符 旅客對住宿飯店除了要求符合星級之外,也很重視房間的型態。旅行社所提供旅客住宿的房間型態,不符合旅客事先的要求,也會產生糾紛。另有一種情形,旅行社在銷售過程中,強調住宿面海房間,旅客可以充分欣賞海景,事實上旅客被安排到的房間,根本無法看到海,就算是5星級飯店,仍然無法滿足旅客期待。 * 案例 旅行社飯店安排不當,新婚夫妻蜜月掃興 小王與新婚妻子報名參加甲旅行社承辦,於2010年出發之北越5天團,團費每人31,200元。行程中第一晚,領隊安排的是2張床的房間,房間號碼為444號。小王認為房間號碼不吉利,要求換為一張大床雙人房,領隊答覆因為沒有事先要求,所以沒有安排,如需安排一大床,要加收費用。 第四晚又回到原先之飯店,小李分配到一張大床的房間,但裡面的盥洗用具只有一套,不但不面湖,且位於停車場旁,吵雜不堪。經向領隊反應,換到另一個房間,卻發現冷氣壞了,經過再次換房,終於解決問題,已是半夜一點半了。 * 一、契約成立 二、房間問題 三、雙方主張 (一)旅客 (二)旅行社 四、討論重點 (一)房型問題 (二)房間位置及號碼問題 (三)房間設備問題 * 五、分析 (一)旅遊途中住宿,原則上是2人宿一房,旅客如需住單人房,應補繳差額。雙方既未於事先約定應住宿何種房型,旅行社提供2張床之房間,並未違反契約。 (二)雙方未於事先特別約定應住宿房間之位置,旅行社未提供面湖之房間,並未違反契約。 (三)房間號碼吉利與否,屬個人禁忌問題,難以因之而認為旅行社有違反契約。 * (四)房間位於停車場旁吵雜不堪,盥洗用具不足,冷氣故障等,都屬飯店設備不佳,有不完全給付之責任,飯店有義務及時補正,旅行社應負同一責任。 (五)因再三換房造成旅客睡眠時間之不足,旅行社應與飯店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以合理使用房間12小時計算,(晚上9點至次日9點)小李浪費近5小時,旅行社至少應賠償住宿費用12分之5。 * 六、綜合討論 (一)體貼服務 (二)適時服務 (三)房型問題 (四)連帶責任 * 第三節 設備問題 旅行社主推休閒度假之旅,以使用飯店各種設施為主要訴求,旅客因而報名。到了住宿飯店,要使用該設施時,發現已經損壞,根本無法使用,讓旅客有受騙感覺。 * 案例 飯店設施差,旅客睡展示間 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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