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贸易关税(0002).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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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关税减免 关税减免 法定减免税 特定减免税 临时减免税 * 法定减免主要以定量为主,而特定减免中是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进出口业务的减免。 例:以下属于关税法定减免项目的是: A:行邮税额为50元的货物 B:残疾人专用器材的进口 C:外国政府捐赠的进口货物 D:无价值的随货物进口的样品 解答:AD???B和C属于特定减免项目 * 第五节 关税征收管理 一、关税缴纳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应由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报,海关根据税则归类和完税价格计算应缴纳的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并填发税款缴款书。 * 纳税义务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二、关税的强制执行措施 《海关法》赋予海关对滞纳关税的纳税义务人强制执行的权利。强制措施主要有两类: * (1)征收关税滞纳金 自关税缴纳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纳税人缴纳关税之日止,按日征收滞纳税款0.5‰的滞纳金,周末或法定节假日不予扣除。计算公式为: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滞纳天数 * 【例6】某公司成交价格为CIF北京USD800000.00(外汇折算率为1美元=人民币6.8元)已知该批货物关税税率为5%,海关于2008年7月31日(星期四)填发海关专用缴款书,该公司于2008年8月20日缴纳税款 ,请问该批机器设备的关税滞纳金应是多少 ? * 关税:USD800000×6.80×0.05=272000 增值税: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17% (272000+800000×6.80)×17%=971040 总的税金:关税+增值税=272000+971040=1243040(这个就是进口一票货总共要交税税额) 8月15就是最后一天交税 从16到8月20日来计算一共5天 问题是上面问的是关税滞纳金,所以题目要看清楚 即272000×0.0005(万分之五)×5天=680 增值税的滞纳金:971040×0.0005×5天=2427.60 用总税金来算也可以,1243040×0.0005×5=3107.60=680+2427.60 * (2)强制征收 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强制扣缴,即海关从纳税义务人在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中直接扣缴税款。 变价抵缴,即海关将应税货物依法变卖,以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 三、溢征关税的处理 溢征关税,是指海关实际征收的关税多于应当征收的关税,即海关多征了税款。 根据《海关法》规定,海关多征的税款,海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给纳税义务人。 * 按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可以自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算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逾期不予受理: (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卸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 (4)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品种或规格原因(其他原因不予退税)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应退还已征关税。 海关应当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并通知退税申请人。 * ?四、短征关税的处理 短征关税,是指海关实际征收的关税少于应当征收的关税。 当发生短征关税时,海关则实行补征或追征,即责令纳税人补缴所差的税款。 由于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而进行的补缴,称为追征; 非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短征关税而进行的补缴,称为补征。 *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货物和物品放行后,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应当自缴纳税款或者货物、物品放行之日起1年内,向纳税人补征;因纳税人违反规定而造成的少征或者漏征,海关在3年以内可以追征,并从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少征或者漏征税款0.5‰的滞纳金。 * 五、关税纳税争议的处理 在纳税义务人对海关确定的完税价格有异议,或认为税率适用的不准确等等原因而同海关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海关申请复议,但同时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按海关核定的税额缴纳关税,逾期则构成滞纳,海关有权按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 纳税争议的申诉程序: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的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逾期申请复议的,海关不予受理。海关应当自收到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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