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法律法规制度 欢迎光临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_精品.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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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法律、法规、制度条款 摘录手册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0一0年十月 前 言 为了警示公司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现将《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中有关安全生产事故处罚的条文、条款进行了摘录编辑,供大家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五条 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十三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 第二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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