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一生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新华保险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一生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本公司”均指。 ? 1.1 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变更申请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1.2 合同效力 本合同是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合同。主险合同中有关如实告知、地址变更、争议处理事项以及释义条款适用于本合同。本合同内容与主险合同相抵触的,以本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无效,本合同亦无效。 主险合同解除时,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详见释义)后退还未满期保险费(详见释义)。 1.3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与本公司协商一致,您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每份人民币一万元,投保份数由您和本公司在投保时约定。 投保份数一经确定,在保险期间内不能变更。本合同最低投保份数为十份,最高投保份数为五十份。 2.2 保险责任开始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同意承保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生效,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2.3 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从生效日的零时开始,到期满日的二十四时终止。 2.4 续保 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如您已交纳了续期保险费,且未做不续保的声明,经本公司同意,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届满之时起续保。 2.5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运营的航空班机,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机票通过机场安全检查时起至被保险人抵达目的地走出航空班机的舱门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详见释义)的,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详见释义)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航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2、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以乘客身份乘坐合法运营的客运汽车(详见释义)、火车(详见释义)、轮船(详见释义),并遵守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自持有效车票检票进站或持有效船票检票进入码头时起至被保险人到达车票载明的终点检票出站或船票载明的终点离开码头的出站口的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的,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一点五倍给付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3、一般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遭受除本条第1、2款之外的意外伤害,且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被保险人因该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一般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4、关爱相随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若本条第2、3款保险事故发生在“黄金周”(详见释义),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两倍给付关爱相随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条第2、3款规定的保险金不予适用,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5)严重烧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导致全身皮肤20%以上达到三度烧伤(及以上)(其计算方法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