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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现代教育技术方向培养方案与大纲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 (现代教育技术方向) 华南师范大学 二OO四年 目 录 关于修订教育硕士培养方案的规定 2 关于修订教学大纲的有关问题说明 7 现代教育技术方向培养方案 9 《教育学原理专题》教学大纲 14 《教育心理学》教学大纲 18 《英语》教学大纲 36 《信息技术与基础教育改革》课程标准 38 《教学设计理论与方法》课程标准 43 《网络教学应用》课程标准 48 《信息传播与媒体理论》课程标准 53 《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课程标准 57 《教育技术学基础理论研究》课程标准 62 《教育技术学研究方法》课程标准 68 编修说明: 72 关于修订教育硕士培养方案的规定 我校自1998年起举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五年多来有关学院积累了一些培养与管理工作经验,同时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为保证我校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适应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的需要,学校决定对现行培养方案进行修订,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为适应我国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与改革对高素质教师的需求而设置的;是加速我国教师专业化进程,满足广大中小学教师提高自身职业素质需要的重要途径;是我校坚持为基础教务服务,为广大中小学教师服务的重要方面。各有关学院必须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把举办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作为学院应承担的一项重要办学任务,努力将其办好。 2、修订培养方案,要遵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规律,遵循教师成长规律;要体现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坚持教育硕士的质量标准。 3、修订培养方案工作应在认真总结学院培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参照全国教育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编制与审定的培养方案;遵循国家关于专业学位培养的一般要求,同时体现出我校的特色与优势。 二、修订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 有关学院均要对现行培养方案进行讨论修订,培养方案应坚持以下一般要求。 (一)培养目标和规格要求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以教师职业为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专门人才。它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重其职业性与应用性。 2、该学位获得者应热爱教师职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较好地掌握某门学科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好运用现代科学教学或教育管理理论、观点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掌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文献。 该学位获得者还应具有较强的终身学习动机和教师职业发展动机,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能在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与改革实践中发挥骨干作用。 3、具有健康的身体与心理素质。 (二)培养方式与学习年限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采用脱产、半脱产、在职兼读等培养方式。现阶段我校主要采用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3至6年。 半脱产:第一个学年要求全脱产一个学期集中到校学习,其它学期集中到校学习的时间为寒暑假。 在职兼读:前两学年寒暑假集中到校学习,第一、二学期各脱产半个月集中在校学习。 2、教育硕士的培养以课程学习为主,同时重视学位论文撰写。教育硕士学员修完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并取得相应学分,才能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前四个学期为集中课程学习和论文开题阶段,后两个学期为学位论文撰写阶段。 3、教育硕士的培养采用导师个人负责与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导师组在指导教育硕士学员论文方面的作用,发挥学员自身学习的主动性、自主性。采用半脱产学习方式的学员首次集中学习后二个月内,应确定指导教师。采用在职兼读的学员入学后第二个学期内,应确定指导教师。 4、公共学位课与选修课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教学;专业学位课与选修课由各学院负责开设。学员在导师指导下确定学位论文的题目,经导师组讨论、审定后,开始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 (三)课程设置 1、各专业的课程计划应依据全国教育硕士专业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并审定的参考性培养方案,结合本校各专业学科建设基础与特色加以修订或研制。在修订课程计划时,应组织指导教师与课程主讲教师认真总结试办以来的课程教学经验,认真听取学员的意见。各专业的课程计划结构应保持参考性培养方案的结构框架,应保证教育学科课程(含一般教育课程、学科教育或教育管理课程、中小学新课程改革课程)与学科专业课程的合理比例。所设教育学科的课程门数与学分应高于学科专业课程。 我校各专业应按一年半(入学当年的4月份至第二学年的9月份)安排课程学习。课程设置应体现新、宽、实的原则,分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学位课程分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总学分34至36学分。 ①公共学位课程(5至6门、14至16学分)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政治理论课 2 40 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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