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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坪煤矿水害防治方案
2011年石坪煤矿煤矿防治
水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石坪煤矿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2011年石坪煤矿煤矿防治水
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为有效预防煤矿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煤矿水害防治要坚持“预防为主、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措施。
二、工作目标
通过调查摸底、隐患排查、综合治理,落实各项措施,有效遏制水害重特大事故,确保春汛不受影响,夏汛不淹井、不伤人,全年不发生严重的透水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三、各阶段工作任务
(一)第一阶段(2月—4月份)
第一阶段的排查重点以防春季雨水为重点,要认真排查矿井井口排水沟是否畅通、地表是否有塌陷坑、排水管路及设备是否完好、水仓容积是否满足要求,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
1、建立防治水机构和落实岗位责任制
把防治水作为煤矿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设立专门防治水机构,认真落实矿井防治水害责任制。认真编制矿井水害防治规划,年度水害防治计划和水害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2、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分类
进行一次全面的水患调查摸底,对煤矿企业进行矿井水文地质分类,有针对性的做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使其工作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
3、抓好矿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
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文地质条件每月应开展一次水害隐患排查,并建立井上、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测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堵、疏、排、截”等综合防治措施。同时纳入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水害隐患的排查。查出的水害隐患,要落实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做好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工作,认真做好本辖区本企业的水情水害分析,做到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和年预报。
(二)第二阶段(5月—9月)
工作重点是落实防治水措施和“三防”工作。要保证预防水情水害的资金投入,以保证防排水设施、抢险物资和抢险车辆的落实。要配备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水情水害工作。矿长.技术人员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做好煤矿防治水工作。加强对防治水工作落实的日常监管。加强防治水工作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确保各种防治水措施和物资落实到位。
1、掌握区域水文地质情况
(1)必须加强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掌握矿区河流及水体的汇水、径流、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等数据;要采用适合本地区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探测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充水水源、充水通道;查明相邻煤矿及废弃老窑的积水情况,将受水影响的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积水等情况,标注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充水性图》等基础图纸,建立健全矿区地下水动态观测网,为矿井防治水工作提供详实、可靠的技术依据。
(2)防水煤岩柱的管理。井田内有与河流、湖泊、溶洞、强含水层、导水断层、裂隙(带)、导水陷落柱时,必须查清位置,并按规定留设防水煤(岩)柱。相邻矿井的分界处,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设隔离煤柱。严禁在防隔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已破坏的防隔水煤柱必须重新建立。
(3)加强断层水、底板承压水、岩溶水、流沙层水的超前治理。巷道接近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超前探水掘进。如果含水丰富,应超前预注浆封堵加固或留设防水煤岩柱。井筒工程穿过强含水层时,必须进行预注浆封堵等措施加固。受底板承压水威胁的,要进行疏水降压,保障安全开采;受岩溶水威胁的,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落实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对工作面上方水文地质情况不清或未排除水害隐患,严禁开采。
2、必须建立完善的井下排水系统。
(1)排水系统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备与矿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仓、水泵、输电线路等设施,确保矿井正常排水,并满足特殊情况下排水需要。井底车场或井下中央泵房应设立防水闸门等防水设施。
(2)井口和工业场地内建筑物的高度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低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时,必须修筑堤坝;沟渠或采取其他防排水措施;矿区附近或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3)矿井发现有透水预兆或水文地质情况变化,应立即停止井下一切生产作业活动,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研究制定措施。
3、建立“三防”(防汛、防排水、防雷电)指挥机构。
应建立“三防”组织机构,组织抢险队伍明确水文地质、机电维修和安装、后勤供应等单位人员的任务;每次降雨后,应及时观测井下水文变化情况;雨季降水时必须制定专门的防治水措施。
(1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进行超前探水:
接近水淹或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窑或相邻煤矿时;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溶洞和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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