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3、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4、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5、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6、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7、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学校来访方案
邯郸市第四职业中学 学校来访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和有关信访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机构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含主管机关转来的上述函件),并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我校党政负责人应当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 第四条学校校长室或办公室负责信访,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应当做好信访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为群众服务。 第六条学校信访办负责书记、校长信箱日常管理和信函的收转工作。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印制的招生录取通知书,应含有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标准、学校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等内容。新生入学时,学校财务部门负责在收费处张挂收费许可证。 第七条我校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为校长,分管书记具体分管学校信访工作,其他校领导一职双岗,对其所主管的职能部门负责。各部门正职为基层部门信访工作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各项信访事宜的调查、取证和草拟处理意见;学校办公室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学校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学校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二章信访人 第八条信访人,是指采用书信、电话、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校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群众和其他组织。 第九条信访人对学校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依法有权作出处理决定的学校各级领导及其职能部门提出: (一)对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工作的建议; (二)对学校各级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三)监督、揭发学校有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 (四)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属学校解决范畴的行为; (五)其他信访事项。 第十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校设立和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第十一条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其他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学校各级行政部门,不得拦截学校领导公务车辆,不得冲击会务场所,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第十二条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三条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受理 第十四条各级党政及职能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规定第九条所列的信访事项。 第十五条凡部门职权范围外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员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单位提出。 第十六条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由本部门负责受理;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告知信访人到其主管部门处理;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问题,向上级部门请示后,按其答复办理;属于几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由其共同的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应立即报告上一级组织或有关主管部门。 第四章办理 第十八条学校信访工作程序:接访→登记备案→相关业务部门处理意见→主管领导对处理意见的批示→根据批示修改、完善处理意见→答复信访人→案卷归档。 学校各职能部门一般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天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九条信访工作人员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第二十条信访工作人员如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学校各级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递给把检举、揭发、控告的对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二十二条信访人和有关部门应当遵守、执行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意见之日起30天内请求原办理部门复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的,不再处理。终结处理意见应抄送有关领导。 第二十四条学校各级领导发现本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处理、复查确有错误的,应当重新处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级领导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反映的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