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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关注重点
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关注重点
四川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何林
• 生态影响型建设项目:以生态影响(经济
社会活动对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因子、非生
物因子所产生的任何有害的或有益的作用)
为主的建设项目
• 主要包括:公路、铁路、管线、民航机场、
水运、农林、水利、水电、矿产资源开采
等行业
关注重点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符合性
1
•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2
•工程分析
3
•清洁生产
4
关注重点
•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5
•环境风险
6
•公众参与
7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符合性
• 从项目规模、产品方案、工艺路线、技术
设备等方面,评价建设项目与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规划、资源能源利用规划、国家
产业发展规划和国家行业准入条件等有关
政策的符合性
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符合性
• 法律法规
• 产业政策
• 环境技术导则
• 其他相关环保政策
法律法规
• 《环境影响评价法》
• 《水污染防治法》
• 《自然保护区条例》
• 《风景名胜区条例》
• 《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 《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
法律法规
环境影响评价法
• 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
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
法律法规
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
•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
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
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
动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
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
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法律法规
自然保护区保护要求
• 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
• 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
• 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
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
物等活动
•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
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
动
法律法规
风景名胜区保护要求
•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
• 禁止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
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
物、构筑物
• 禁止从事开山、采石、挖砂取土、围湖造田、掘
矿开荒、修坟立碑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
的活动
• 风景名胜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
划进行
法律法规
世界遗产保护要求
• 禁止在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
生态和造成水土流失的设施
• 禁止进行任何损害或破坏世界遗产资源的活动
• 除按照世界遗产总体规划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其他
公共设施外,禁止在世界遗产核心区、保护区建
设宾馆、招待所、疗养院及各类培训中心等建设
项目及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
产业政策
•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修正)》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 《铅锌行业准入条件》
• 《煤炭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
• 限制类:单井井型低于15万吨/年以下规模的煤矿项
目(重庆、四川、贵州、云南)、井下回采工作面
超过2个的新建煤矿项目、未按国家规定程序报批矿
区总体规划的煤矿项目、采用非机械化开采工艺的
煤矿项目
• 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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