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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创新评比
新余市学校法律知识已普及率对比 活动成果 * * --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基层团建创新竞赛”活动汇报总结 关注青少年权益保护 团员律师送法进校区 前 言 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团支部成立于2009年4月29日,团员由所内28岁以下青年律师组成,团支部自成立以来,积极参加由团市委组织的各项活动。 为了积极响应团市委开展的“基层团建创新竞赛”活动,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团支部通过在参与团建活动中的不断实践,结合自身“两新”组织实际情况,发展创新精神,发动全所团员及青年律师积极主动参与此次活动。 经过为期近一年的活动开展时间,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基本按照预先设计的活动方案,通过参与团市委组织及自发组织,充分的完成了一系列的活动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现根据团市委的要求,对本次“团建创新”活动进行总结,以便将活动情况、活动经验进行分享,同时也将在活动开展中自我发现的失误和不足,以供领导、评委及在座各位参考指正。 ----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团支部 目 录 1 活动背景 2 活动内容 3 活动报道(节选) 4 活动成果、经验和不足 5 活动总结 活动背景 据了解,新余市有十几家大大小小的已注册备案的律师事务所,其中人数在二十人以上的大所有四家,如每所有三人在二十八岁以下的年轻律师或律师助理计算,保守估计有二十到三十名二十八岁以下年轻律师。这些年轻律师绝大部分毕业于各高校,部分拥有双学士或硕士学历,加之年轻人朝气蓬勃、热血激昂,对生活、对工作、对社会都充满着无限的激情和动力,如将这些青年人吸收到团组织当中,必将给团组织增添一股新鲜而强有力的血液。 然而,目前仅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及三江合律师事务所在市直机关团工委的指导下成立了团支部,团员人数更是寥寥几人,目前只能在团市委及市直机关团工委的指导下参与各项活动,却未能独立组织开展具有自身“两新”组织特色的团组织活动。 因此,时值此次“团建创新”活动的开展,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先召开团支部会议、再召开团支部扩大会议,与所内团员、青年律师讨论,从网络、媒体获得大量关于校园普法知识,进行分析、比对,再依据律师事务所作为“两新组织”的特性,结合律师职业范围,充分利用团员及青年律师的工作积极性,制定出一套较为可行“团建创新”活动方案—“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团员律师进校区”活动。 为了进一步细化活动方案,团支部制定了一系列的具体活动安排,将这些活动总结为“6个1+1”活动,在为期近一年的活动时间里,团支部及时、准确的安排团员及青年律师逐步完成各项活动。 目前,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团支部“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团员律师进校区”活动已基本结束,进入汇报总结阶段。 2009年全国学校法律知识普及率 中小学校法律知识已普及率 中小学校法律知识未普及率 高校法律知识已普及率 高校法律知识 未普及率 60% 40% 80% 20% 部分城市学校法律知识普及率 部分城市中小学校法律知识普及率对比 已普及率 北京 上海 广州 天津 新余 90% 80% 55% 60% 30% 活动内容 活动名称 关注青少年权益保护 团员律师送法进校区 活动主题 1、提高青少年法律知识,加大青少年普法宣传 2、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家长、老师、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 活动形式 1、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法律咨询服务 2、开展“6个1+1”具体活动 “六个1+1” 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1、指定1名团员或青年律师为1家中学长期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2、指定1名团员或青年律师为1家小学长期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 3、组织或参加1次到小学提供普法宣传活动 4、组织或参加1次到大学提供普法宣传活动 5、组织或参加1次为市民提供普法宣传活动 6、组织1次邀请中小学生到律所参观、访问、座谈活动 部分活动展示 2010年9月17日,律所三名团员、青年律师走进新余市明志小学,在学校门口开设法律咨询点,义务接受该校学生家长、老师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未成年人校园伤害防范与维权等方面的咨询。并免费向过往学生、学生家长、老师等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宣传资料百余份。 部分活动展示 2010年12月3日下午,江西姚建律师事务所指派三名律师与团市委、市公安局、市计生部门、三江合律师事务所、市疾控中心及心理咨询中心等部门的同仁,一同走进渝州科技职业学院,给该学院的学生们提供法律宣传、反毒防艾、心理辅导等免费服务。姚建所律师现场为学生提供合法就业、预防青少年犯罪、如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咨询,并免费发放由我所创办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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